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协议受让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所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并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过户,格力电器已成为盾安环境控股股东。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控制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与本次股份转让合称“本次交易”),认购价款约8.10亿元。
为履行控股股东对盾安环境的支持,消除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推动盾安环境后续融资工作的开展,助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与盾安环境的协同发展,格力电器于2022年3月31日与盾安精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格力电器拟就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50%(即人民币3.33亿元)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关联担保债务的承担方式视届时情况形成对应的还款方案。
截至2022年7月1日,在收到关联担保债权人的书面或口头催款通知后,盾安控股、盾安环境分别清偿关联担保债务3.50亿元(含新增利息)、3.33亿元。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涉及的借款本息已全部清偿完毕,相关债权人已按照内部程序解除了盾安环境的担保义务。
此外,公司承诺最迟不晚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按照《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确定的原则就盾安环境的关联担保债务承担最终兜底责任。
前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 交易进展情况
经过沟通协商,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与盾安精工、盾安控股签署了《协议书》,就关联担保等事宜达成如下安排:
(1)盾安控股同意进一步承担关联担保债务人民币1亿元,并于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支付,格力电器最终需要承担的关联担保金额自人民币3.33亿元调减至人民币2.33亿元;
(2)盾安控股履行上述关联担保义务后,格力电器同意盾安控股向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转让盾安环境8,906.94万股份;
(3)盾安控股同意并承诺,在上述关联担保金额向盾安环境支付完毕后,盾安控股应尽最大努力配合盾安环境对其进行追偿,追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盾安环境向盾安控股提起诉讼、盾安环境通过破产程序进行追偿等。
此外,公司将在最迟不晚于10月28日支付上述2.33亿元及盾安环境前期偿还关联担保债务导致的资金成本。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担前述关联担保债务的兜底责任系基于彻底消除关联担保事宜对盾安环境的不利影响,推动盾安环境后续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盾安环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盾安环境在履行关联担保责任后,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此外,盾安环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担保责任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现阶段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盾安控股向盾安环境支付关联担保金额的事项以及盾安环境行使追偿权利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涉及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