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书面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换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李琳女士辞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吕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变更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为罗韶颖、吴世农、吕有华;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吕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变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为罗韶颖、吴世农、吕有华,召集人为吴世农。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可、李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