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天转债,债券代码:128091)处于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65,581,659股,最终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股份数量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股份总额。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4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022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65,581,659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公司股本可能每天均有变化,最终权益分派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22年10月28日;
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2年10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2022年10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备注:上述变化以2022年10月19日为基础进行测算,实际变动情况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231,814,322股摊薄计算,2022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2478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8.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传真电话:0851-8629848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1.5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8.21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药业”)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177.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天药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自动向前进一位):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8.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P1=P0/(1+n)=11.50/(1+4/10)=8.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