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1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0月1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09.52万股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次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3.20万股,授予价格25.01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6日。
在办理缴款验资的过程中,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45名变更为24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3.20万股变更为309.52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2022年9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309.5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241人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5.01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
在缴款认购过程中,4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的权益,上述情况合计涉及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68万股。调整后,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4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52万股。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二、 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的天健验〔2022〕2-35号的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高佑成等241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77,410,952.00元,计入实收股本3,095,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4,315,752.00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1,704,930.00(每股面值1元)。
四、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309.5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 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1,478,149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内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6日,授予日收盘价格为49.25元/股。基于授予日收盘价格进行测算,公司本次授予309.5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5,693.98万元(税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35号)。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