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编号:2022-061)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