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1)周代希同志于2015年8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周代希同志因分管公募业务而担任本公司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周代希同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