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原为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28号。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在会议召开地点设置现场会议,现场会议调整为直播参会方式。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Ge Li(李革)博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姚驰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Shuhui Chen(陈曙辉),首席财务官施明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在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项下向关连人士授予奖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一凡、艾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