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2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5,113,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最高成交价为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3,657,6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6,812,069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