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0-01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周宇斌、黄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各方,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公司目前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待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如双方未能最终签订展期协议,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