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10-0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2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337,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5,245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3918%。

  未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63,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10867%。

  一、旗滨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调整为12.0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由于公司于2022年7月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股份2,823,592股实施了注销,最新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价格调整为12.01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旗滨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共有7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5,82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217%,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498,593股的0.000217%。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337,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5,245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3918%;占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498,593股的0.003922%。

  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63,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10867%。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控股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股份总额2,683,498,593股的25.3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5,685,901股,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股份总额2,683,498,593股的41.20%。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2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2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2日

  至2022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本次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2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的通知,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取得了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该子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名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4L76Q03R

  3、 注册资本:叁拾贰亿壹仟捌佰贰拾陆万元整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3日

  6、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7、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变更登记日期:2022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