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06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圣泉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14点00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圣泉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