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05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芳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林春岚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