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631,400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7,568,600股。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邹洵先生
6、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412,95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827%。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412,469,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9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90,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20,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1%。
3、公司董事、部分独立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2,95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2,95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 高毛英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22-04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审议情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剩余库存股份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对该部分剩余回购库存股份2,631,4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0,200,000股变更为587,568,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590,200,000元变更为587,568,600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和2022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36、2022-040)。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云丽、朱烨
联系电话:0773-5829106、9109 传 真:0773-5838652
邮箱地址:dsh@sanjin.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