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06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4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4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怡妮、劳逸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