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2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为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9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进行了更新,董事会决定取消原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9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建筑”)成立于2004年9月,由自然人付贵华和黄爱莲投资,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有业务合作。因业务经营需要,晟达建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上元”)以其持有的房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常州上元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与晟达建筑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明确用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复核监督。公司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晟达建筑是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晟达建筑为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及代施工服务金额合计约为10.24亿元,基于晟达建筑与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公司与晟达建筑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15 亿元。此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晟达建筑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晟达建筑获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区域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助力公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晟达建筑;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郡府第33幢1单元6层614号房;
法定代表人:肖治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股东情况:自然人付贵华持股58.33%、黄爱莲持股41.67%;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5月30日,晟达建筑资产总额14.44亿元,负债总额5.8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0.24%,净资产8.63亿元;2022年1-5月,营业收入3.13亿元,净利润0.39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晟达建筑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供抵押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上元。
2、抵押担保主要内容:晟达建筑因业务经营需要,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上元以其持有的房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常州上元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晟达建筑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晟达建筑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上述融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晟达建筑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房产为晟达建筑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对晟达建筑担保事项的风险提示
结合上述情况,关于上述担保事项,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下风险:
1、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换档,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整体减缓,以及疫情的持续影响,工程在建项目面临防疫支出增加、收款延迟、履约进度滞后等情况,存在项目成本及工期压力增大的风险。
2、建筑建材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受行业政策监管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被担保人存在着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等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
3、被担保人内部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业务的正常推进,由此带来的债务偿付能力波动的风险。
七、公司关于对晟达建筑担保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通过采取如下措施加强风险控制、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被担保人已经充分进行了担保前的现场沟通,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了解。
2、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要求,要求被担保人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持续进行担保后的跟踪,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拜访被担保人,分析和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施工项目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担保风险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保证上述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本次)为452.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6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63.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9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更新)》、《关于为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发布情况
2022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2022年9月1日,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耿建明先生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7日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备查文件
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取消原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更新)》、《关于为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取消的一项议案和新增的两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三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9月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1.00、2.00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上述议案3.00、4.00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新)》、《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dongmichu@risesun.cn;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2年9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通知》,获悉荣盛控股于近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724,800股,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22,724,800股为荣盛控股被动减持,27,000,000股为荣盛控股因增加自身流动性而进行的大宗方式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