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9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7.16%减少至5.73%。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减持公司股票31,122,500股。经公司向北京昂展了解,系北京昂展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31,122,500股质押给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未按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到期购回义务构成违约,2022年8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对上述股票进行司法处置,并于8月31日完成股票过户登记,因此造成北京昂展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超过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比例系保留两位小数取整所得,存在尾差;本次被动减持前,北京昂展已质押其中的155,966,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昂展被动减持因数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已告知北京昂展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股票交易。
2、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北京昂展、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继续有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北京昂展的股份变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