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09-02

  股票代码:603290                                   股票简称:斯达半导

  

  上市公司名称: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达半导

  股票代码:603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祝场祝兴路47号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0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斯达半导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兴得利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和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一)兴得利于2022年04月22日通过斯达半导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得利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兴得利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兴得利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得利持有斯达半导股份29,294,38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30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得利持有斯达半导股份22,725,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0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1:2021年11月15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70,606,060股,兴得利所持股份对应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9434%;

  注2:2022年06月1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开始行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由于员工行权,公司总股本由170,606,060股增加至170,742,554股,兴得利所持股份对应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0109%。

  注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斯达半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3-82586699。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签署日期:2022年0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兴得利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签署日期:2022年08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幼兴

  签署日期:2022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4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得利”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从18.3090%减少至13.3099%。

  公司于2022年08月31日收到兴得利发来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兴得利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兴得利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2年08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引起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兴得利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从18.3090%减少至13.3099%,具体明细如下:

  

  注1:2021年11月15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70,606,060股,兴得利所持股份对应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9434%;

  注2:2022年06月1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开始行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由于员工行权,公司总股本由170,606,060股增加至170,742,554股,兴得利所持股份对应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0109%。

  注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得利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