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9-02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

  ● 担保事项及金额: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广东爱旭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8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爱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佛山分行”)办理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于同日与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200000068369-1号),为广东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6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3号

  4.法定代表人:陈刚

  5.注册资本:252,347.488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广东爱旭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甲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广东爱旭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广东爱旭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加上本次续签担保金额在内,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59%;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59%。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8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8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的997.60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650.60万份股票期权,共1,648.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2-032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1,648.2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31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亦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