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55 公司简称:天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 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山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王晓颖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专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8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2,436.32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1.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844.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2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89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17 号)。上述自筹资金16,897.84万元已于2020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 月 19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6日
至2022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9月6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颖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group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凌彬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凌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凌彬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凌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公司凌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补选王巧琴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当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巧琴女士的履职资格、能力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简历如下:
王巧琴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市天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运行负责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2年8月17日,王巧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普”)拟向住友理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住友理工”)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天普”) 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东海天普进行了整体评估,根据该评估结果,确定公司所持东海天普2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78.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还持有东海天普股权2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天普拟向住友理工转让东海天普20%的股权, 东海天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和住友理工共同出资设立。东海天普注册资金为4,300万人民币,住友理工持股60%,上海天普持股40%。
为优化资产结构,上海天普拟与住友理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东海天普20%的股权转让给住友理工。转让后住友理工持股80%,上海天普持股2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原因
本次交易系基于各方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协议。通过本 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并将优质资源聚焦于公司战略和前瞻方向, 同时住友理工将进一步增强对东海天普的控制力,有利于推动其内部优质资源的 整合以及协同发展,提高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包括公司 在内的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三)已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住友理工株式会社
成立时间:1929年12月
注册地点:日本国爱知县小牧市东三丁目1番地
法定代表人:清水和志
注册资本: 121.45亿日元
经营范围:防震橡胶、软管、隔音和隔音产品、内饰件、燃料电池(FC)部件、橡胶密封材料,精密树脂刀片和辊、铁路车辆、房屋和桥梁的防震橡胶、高压软管和运输软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日元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业务关系
公司与住友理工控股子公司东海天普因日常业务往来产生了相关日常关联 交易,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见《天普股份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人员关系
公司董事尤建义和监事沈伟益为东海天普董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天普持有的东海天普20%股权。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760362X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4555号
法定代表人: 流郷健二
注册资本:43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2年12月
主要股东:本次交易前,住友理工持有60%股权,上海天普持有40%股权。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汽车用胶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营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上海毅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东海天普进行了整体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42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收益法)为8124-9176万元,评估增值率2.5%。根据该评估结果,最终确定公司所持东海天普2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78.4万元,上述价格公平合理。
五、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甲方(转让方):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住友理工株式会社
3、标的公司: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详见“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三)支付方式
乙方于目标公司完成本股权的转让相关的审批、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之日起21日之内将本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在支付本转让价款时所需的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支付,乙方不承担迟延责任。
甲方应对目标公司及乙方办理本股权转让相关的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助与配合。
(四)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并将优质资源聚焦于公司战略和前瞻方向,同时住友理工将进一步增强对东海天普的控制力,有利于推动其内部优质资源的整合以及协同发展,提高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