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2-07-12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7月13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光大银行本次开通业务具体情况: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 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发布公告,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4月20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