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于2022年5月31日利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购买的2,000万元收益凭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能化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135)。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能化学于2022年5月31日利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银河证券购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1371期2,000万元。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金能化学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 38,958.90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能化学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备注:具体到期日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2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批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55,081,12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141,951股股份测算,即以847,939,17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6,778,710.9元。
(2)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
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47,939,174×0.35/855,081,125≈0.3471元/股。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471元)÷(1+0)=前收盘价格-0.3471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秦庆平、王咏梅、秦璐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待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 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315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2159288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0.43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0.08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7月8日。
● 转股复牌日期:2022年7月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能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共计15亿元,期限6年。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金能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前次调整情况
(1)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的总股本675,939,455为基数分配利润,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00,039,039.34元。根据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2019-117)。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核准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131,406,044股股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
(3)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93,908,508.99元。根据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2021-070)。
2、本次调整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号)。
根据上述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过程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1=P0–D=10.43元/股-0.3471元/股≈10.08元/股。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8日,故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金能转债”停止转股。自2022年7月8日(除息日)起,“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由10.43元/股调整为10.08元/股,“金能转债”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保证。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99,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270.04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于2022年6月16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兴银青借字2022-101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上流动资金借款于2022年6月30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保字2022-809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0,631,385,417.27元、总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172,229,696.73元、净资产为7,459,155,720.54元、净利润为-38,940,341.61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399,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270.04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共有513,430,000元“金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735,62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6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86,57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5.77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2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能转债”,债券代码“113545”。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能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1.55元/股。公司于2019年12月实施了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0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公司于2020年11月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新股的登记手续,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4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共有513,430,000元“金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735,62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6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86,57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5.77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2159288
联系传真:0534-2159000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