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3,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80,00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80,012,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0,012,000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5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7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六、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7月5日。
七、 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80,012,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347元。
2、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做相应调整。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强
咨询电话:0769-82886777-785
传真电话:0769-82881038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