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锂电铜箔及铜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诺德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和《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及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宗地编号为HG22017号地块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HG22017号
3、宗地坐落位置:A5路以东、B1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地块
4、出让面积:45,067平方米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合同生效条件: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宗地编号为HG22018号地块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HG22018号
3、宗地坐落位置:A5路以东B1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A-02地块
4、出让面积:188,237平方米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合同生效条件: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宗地编号为HG22019号地块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HG22019号
3、宗地坐落位置:A5路以东B1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A-03地块
4、出让面积:55,682平方米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合同生效条件: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顺利推进诺德10万吨铜箔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