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6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通过审阅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范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 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5: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冯芝清、郑智伟、张燕、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关于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4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津贴,使公司监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效调动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健康快速增长。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津贴为人民币0.5万元(含税)/人/年,按季度发放。
该议案关联监事冯芝清、郑智伟、张燕、廖陈辉回避表决。4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公司关于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建金森)监事津贴,使公司监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效调动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健康快速增长。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拟监事津贴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福建金森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公司监事岗位津贴为0.5万元/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四、其他规定
1.监事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达到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事宜中的最终贷款期限、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有助于公司优化贷款结构、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该贷款结构的调整降低了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5点0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拟任副总经理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应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达到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事宜中的最终贷款期限、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范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范凯先生历任福建省金林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执行董事;福建省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福建金森木材产销部销售科长,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科长、副经理;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范凯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