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报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年报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义乌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预计额度由人民币3,000.0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9,400万元(含69,4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94万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4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a)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6月22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b)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c)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
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书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因该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报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2021年年报更正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9,400万元(含69,4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94万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4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a)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6月22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b)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c)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2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在原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增加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后的拟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 增加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9,825.74万元,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拟担保的总额度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为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在原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后的拟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25.74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9,825.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4.26%和2.6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保险范围: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70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参股公司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晶龙”),本公司持有35.01%股权,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有64.99%股权,拟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邢台晶龙本次融资总额的35.01%,即为人民币700.2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1年,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不可循环使用。同时由邢台晶龙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法定代表人:赵杰
注册资本:2571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材料、EVA新材料、光伏背板、太阳能光伏EVA、背板技术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材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5,220,365.61元,负债总额为103,891,637.52元,净资产为71,328,728.09元,资产负债率为59.29%。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83,898,649.25元,净利润32,073,781.07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邢台晶龙的资产总额为214,776,511.04元,负债总额为133,481,917.13元,净资产为81,294,593.91元,资产负债率为62.15%。2022年1-3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5,835,068.57元,净利润8,961,940.2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宁晋县新兴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159907.4664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9.7亿元,负债总额为402.5亿元,净资产为167.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65%。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13.0亿元,净利润20.3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40.1亿元,负债总额为459.8亿元,净资产为18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84%。2022年1-3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23.2亿元,净利润7.5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公司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35.01%股权,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有64.99%股权,拟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邢台晶龙本次融资总额的35.01%,即为人民币700.2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1年,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不可循环使用。同时由邢台晶龙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参股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参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25.74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9,825.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4.26%和2.6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发现,原披露的公告中存在以下错误需要更正:
一、更正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
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核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义乌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海优威”),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义乌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26号一楼
4、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 法定代表人:李民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K1DUQ3J
7、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拟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拟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与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晶龙”)2022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额度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0万元。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交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增加公司 2022 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
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3、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4、法定代表人:赵杰
5、注册资本:2,57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7日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材料、EVA新材料、光伏背板、太阳能光伏EVA、背板技术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材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4.99%,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1%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而合伙)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220,365.61元,净资产:71,328,728.09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83,898,649.25元,净利润:32,073,781.07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晶龙为公司的参股企业,由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4.99%,公司持股35.01%;公司的总经理、董事李民先生以及公司董事齐明先生担任邢台晶龙的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公司对其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6日
至2022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己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民、李晓昱、齐明、全杨、黄书斌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l)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l、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2年7月4日(下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OO0号l幢A楼9O9室公司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
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