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限售期限为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5,714,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64%;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总计18位股东,股东户数为123户。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8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对象共计18家新增发行股份数量155,714,730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5,222,630股增至1,410,937,360股。同时,各方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022年5月10日,公司完成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410,937,360股调整为1,416,046,938股。
截至目前,公司限售股份为396,512,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000%,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155,714,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6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非公开发行对象总数为18家,具体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UBS AG、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2021年12月22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 占用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5,714,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64%;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18位股东,总计户数为12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五、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纳思达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结构变化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为准。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纳思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纳思达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