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73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0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6,271,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64%;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66,616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42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1%。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为交易对方的董事长。袁仲雪先生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145,308,486股,袁仲雪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7、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8、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9、审议通过《关于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6,55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8%;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24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90%;反对票1,1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0、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1、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5,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4%;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41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8%;反对票32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35.01选举官炳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302,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994,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2%。
官炳政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5.02选举张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302,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994,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2%。
张垚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5.03选举李云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302,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994,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2%。
李云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5.04选举杨慧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8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47%。
杨慧丽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36.01选举班耀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82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47%。
班耀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6.02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82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47%。
张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6.03选举王荭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1,830,4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86%。
王荭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具体如下:
37.01选举孙志慧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孙志慧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37.02选举李永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7,138,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李永连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上述议案13至议案32、议案34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至议案11、议案14至议案32、议案35、议案3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