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2-05-14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2022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22-016)。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稳定衔接及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常军锋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常军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常军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常军锋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常军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常军锋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常军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常军锋先生简历

  常军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香港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集成电路专业硕士学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老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军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27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联系人:吴颖、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