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1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出席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5、8、10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继辉、陈海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3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近日关注到媒体报道将公司列为新冠概念股,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日前已就阿兹夫定片的加工生产与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实生物”) 签订了《委托加工生产框架协议》和《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上述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具有约束力,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上述协议涉及的阿兹夫定产品,其上市许可持有人为真实生物,麒正药业不享有其所有权,仅为受托加工生产企业,具体订单计划、结算方式、交货期限等需等到阿兹夫定获得批准后,再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双方能否最终签署相应合同以及签署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麒正药业相关片剂生产线尚须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C证后,方可进行上市药品委托生产。

  阿兹夫定于2021年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HIV的治疗,目前新增临床试验为抗新型冠状病毒适应症,新增适应症临床试验结果尚未公开发布,且尚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本次合作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管理运营等因素影响,合作未来所产生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