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98 公司简称:上海港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743,4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18,764.8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14%。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虽然目前国内外疫情整体情况暂时经历反复,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大对高铁、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城市地铁、轻轨交通、能源、工业开发区等设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岩土工程行业的持续发展。2021年以来,“十四五”规划的各项方案陆续出台,伴随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实施的加快推进,国内岩土工程服务的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恢复。
2021年海外国家已经开始陆续进入后疫情阶段,复工复产逐渐展开。随着各国疫苗接种比率的提高,新冠病毒毒性降低,新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生问题的日益加重,各国政府势必逐渐放开管控,刺激经济,加大投资,尤其是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和建设,促进本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公司为全球客户提供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于一体的岩土工程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等业务。因全球疫情状况反复及国际局势动荡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以前年度有所下滑,但公司持续研发新技术,保持稳健经营策略,并进一步拓展境外岩土工程市场,在沙特、埃及、柬埔寨等国家均承接了新的标志性项目,在当地实现了业绩突破。随着公司境外市场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在东南亚地区已取得行业领先地位,在中东地区也形成了良好的工程业绩,同时正进一步向南亚、拉美等地区拓展布局。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累计新签项目36个,其中境内新签项目9个,境外新签项目27个,2021年末在手订单总额约合人民币3.90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9日,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
(3)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指定的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核准,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093,387.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453.32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5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89,355,881.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公司、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并经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72,072.00万元,账面剩余的理财产品规模为38,878.65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91.25万元。
具体明细见下页:
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原证券认为,上海港湾在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