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房地产业务
2022年一季度,公司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完成2套住宅、1套公寓的签约工作,签约额1,024万元,累计回款1,067万元。公司剩余少量loft公寓与500余车位。
2、基金管理与投资业务
⑴ 对外投资成为大连众城有限合伙人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飞越”)以现金出资10亿元的方式成为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众城”)有限合伙人的议案。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公司成为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大连众城取得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公司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自公司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同时,王敏荣、张志强向公司出具《履约承诺函》,承诺:“王敏荣、张志强将严格按照《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保障承诺,并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对天津格致的出资至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当因收益不足而触发王敏荣、张志强的补偿义务时,将优先以王敏荣、张志强享有的大连众城及天津格致可分配收益抵顶;若上述金额不足则以所持有的天津格致股权抵押,并在发生金额不足的12个月内筹措资金完成补偿义务。如果未及时完成,则将相应价值的天津格致股权抵顶给公司。”
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张志强等三方签署了《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由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芜湖奥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奥博”)。同时,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大连飞越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起算日期变更为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20年8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公司2022年一季报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飞越尚未成为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自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即2020年8月10日)起已满一年,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年化9%的投资收益(9000万)。王敏荣、张志强的承诺履约期限已满一年,但对方尚未履行完毕承诺。
基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前期已向对方多次发出《承担保证责任通知书》,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成为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公司通知王敏荣、张志强需及时支付承诺的投资收益款项,需及时增加对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至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如王敏荣、张志强(保证人)未能及时完成上述承诺保证,公司将根据保证人出具的《履约承诺函》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将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海宁奥博《通知函》,为妥善解决王敏荣、张志强承诺无法履约问题,降低可能对项目产生的风险,经其与王敏荣、张志强及亚运村项目合作方沟通,执行合伙人与张志强、王敏荣、天津势竹共同协商对前期合作方案做出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大连众城将所持有的天津格致49.21%股权作价10亿元转让予天津势竹;(2)大连众城直接与天津势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预付10亿元租金给天津势竹;(3)天津势竹与大连众城的上述付款义务互相冲抵;(4)上述交易完成后,形成大连众城预付天津势竹10亿租金,天津势竹持有天津格致49%股权,自此大连众城不再持有天津格致股权,大连众城将获得亚运村项目的20年租约权。截至4月27日,上述方案调整涉及的协议等交易文本已签订完成,大连众城与天津势竹互付的10亿元债权债务已完成抵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4月29日公告《2022-023: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根据执行合伙人反馈的情况,亚运村项目截至目前幕墙工程完成85%,地下室顶板防水及回填完成100%,房心回填完成100%。二次结构砌筑及安装施工完成100%,A区加气块施工完成100%,B区加气块施工完成95%。机电安装工程、管线施工完成100%,地下室管线安装100%,主管井施工完成95%,地上管线施工完成55%,设备机房施工完成45%,消防等专业安装完成90%;精装修样板层施工完成并确认完毕,11月大面积施工;小市政园林等方案正在洽商中。
预计在2023年3月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测绘工作以及竣工验收等,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案名、门牌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预计2023年二季度可投入运营。
⑵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境内投资主体恒兴聚源82.11%基金份额。根据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2021年度运营报告:建设进度方面,该项目仍按原定计划推进,力争于在2022年8月完工并取得 TCO(临时占用许可证)。2021年该项目完成了钢筋水泥结构封顶,玻璃幕墙施工已基本完成,并向租户Pfizer 和Debevoise & Plimpton均交付了其所租赁的空间,目前租户正在推进其租赁空间的装修工作。租赁进度方面,项目租户已累计5家。2022年1月初,该项目与一家全球性投行签署了租赁意向书,如能顺利完成该租约签署,则预租赁面积将达 67%-68%。目前,项目在继续推进与科技公司、律所、地产投资公司等潜在租户的沟通谈判工作。
⑶ 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境内投资主体海投一号87.60%合伙份额。根据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2021年度运营报告:建设进度方面,2021年1月已基本竣工,并于2021年1月28日取得TCO(临时占用许可证)。目前,施工活动仅限于大楼小部分细节的完善,及租St.Francis 学校独立大厅入口设立,预计上述独立大厅入口将于2022年二季度完工。租赁进度方面,铁狮门于2021年5月18日与St.Francis学校签署租赁协议,租赁面积约25.5万平方英尺。目前铁狮门方正在继续寻找租户,推进相关租赁工作。
诉讼进展方面,目前暂停质证程序,拟推进第二轮和解。后续,拟尽快以和解方式解决案件纠纷。
⒊ 养老业务
2022年,面对国内新冠疫情不断反复的紧张环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正投资”)稳定发展养老业务,以位于北京石景山核心区的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为基础,通过不断提升管理品质,积累合作资源。2022年一季度,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在住老人265位,养老业务收入860.48万元。在住老人较2021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近期基本处于半封闭管理状态,期间较多老人外出就医后,因需健康监测或疫情原因,无法返回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而退住。
2022年一季度,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坚决落实防疫政策,紧抓安全管理,在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做到了“零”疫情、“零”事故。同时,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理念,在圆满完成保障防疫工作情况下,悦家国际颐养社区不断优化入住老人体验,通过制定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目前,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养老护理等级目前正呈上升趋势,为更好的提升服务内容,正积极推进医保资质申请工作。后续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将进一步拓宽医疗、康复服务范围及内容,打造医养结合高端机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腾键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志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腾键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志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2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229,197.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2,049,427.6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95,820,230.31元。
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3,646,367.57元,对应30%比例金额为22,093,910.2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依据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发展的基础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房地产业务已基本去存化,目前主要涉及养老、基金管理与投资行业。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扩散,实体业务与对外投资项目,都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公司目前留存现金,尚需用于养老业务拓展、日常运营及战略转型等,现阶段基本的现金流保障成为公司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必要基础。
因此,从市场环境特征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出发,经审慎研究,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以及为公司产业拓展提供必要、充足的资本投入和流动资金的储备。公司未来将积极按照《公司未来三年投资者回报规划》,履行利润分配义务,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保障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业务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目前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9家分别是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预计2022年的融资情况如下:
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的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离岸贷、内保外贷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公募债券融资单报单批,不占用以上融资授信额度,单笔融资授信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融资事项作出决定并授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保函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融资授信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融资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融资授信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融资授信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融资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