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赫美集团125,018,000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23.69%。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以公司本次重整前总股本527,806,54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4.8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83,447,973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27,806,548股增至1,311,254,521股。上述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用于清偿赫美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债务,引进重整投资人,于2021年12月31日登记至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降至9.53%。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时代榕光、王雨霏、孝义富源出资受让赫美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2022年1月21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票交割至重整投资人的账户。重整投资人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持有公司269,916,05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时代榕光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未达到30%,未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赫美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郝毅先生持有赫美集团61,101,341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11.58%。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郝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1.58%被动稀释至4.66%。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赫美集团57,842,310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10.96%。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0.96%被动稀释至4.4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020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2)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3)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4)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锋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均已解决并对内部控制缺陷完成整改。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七、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