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任峻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志松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减了实施股份回购减少的股份数185,488,452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单位:千元

  

  (1)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家电3C核心业务,由于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大,一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64.13%。但从去年7月开始在江苏、南京省市政府的支持下,三、四季度公司经营趋势逐步向好。

  本年度一季度公司经营继续向好,费用控制继续得到有效提升,一季度总费用同比下降43.53%,若不考虑财务费用,三项费用下降46.44%;核心门店业务持续恢复销售能力,可比门店收入水平逐步稳定,店面端毛利恢复常规水平;易购与猫宁平台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微利。

  虽然一季度有春节假期对家电季节性影响,3月份以来疫情影响因素也在加大,但公司团队积极寻找销售机会,提升经营效率,基本达成了预期目标,一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29亿元,环比上年四季度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投资损失、递延所得税转回等因素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一步减亏,环比持续改善。另据公司财务部门统计,在不考虑非经营性现金流相关的因素1

  1非经营性现金流因素主要包括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等项目。

  影响下,公司一季度EBITDA2

  2季度EBITDA是在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基础上剔除非经营性现金流因素影响。

  2.6亿元,实现季度转正,家电3C核心业务在3月单月实现盈利,这对于实现全年目标至关重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2.96亿元。整体来看,公司自去年四季度到本年一季度,经营状况持续转好。

  此外,公司正加快资产和投资回收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3.69亿元出售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39%股权。

  在省市政府的支持下,公司继续有序恢复银企合作,2022年1季度获得增量授信10.5亿元,有效补充了流动性,保障了经营的持续稳定。

  (2)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主要由于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库存下降,存货跌价准备下降。

  (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本期收回上期应收款项。

  (5)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出售公司仓储物业和公司债购回等业务带来的影响。

  (6)其他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由于政府补助减少。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自公司出售了部分闲置物业。

  (8)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理赔支出减少。

  (9)所得税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利润亏损。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较同期所有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严控各项经营开支,提高运营资金效率。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公司实施物流仓储物业轻资产运作的影响。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公司实施债券购回偿债资金流出较大,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增量贷款。

  2、资产负债变动分析

  

  应付债券变动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对于一年到期的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门店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平方米

  

  注:店面面积为可使用面积。家乐福超市包含大卖场、会员店、精选店、便利店业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未统计公司回购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185,488,452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085,309.4千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8,988,621.0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31.7千元),2022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1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0.1千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988,621.1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31.8千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7,190.0千元,其中募集资金96,688.3千元、利息收入501.7千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项目、偿还公司债券项目(二)。

  (三)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430,995.1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8,895.41万元,公司对上海星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4,043.65万元,上述对外担保合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50%。

  2、截至2022年3月31日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54亿元,主要为日照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威海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济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湖州苕溪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岳阳九龙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泰安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临沂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为公司的商品采购业务提供履约担保合计90.28亿元;外保内贷业务涉及的境外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19.63亿元,以及部分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43.63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千元

  

  法定代表人:任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任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成立日期:1993年3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5)首席合伙人:李丹。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注册会计师人数、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61.1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审计收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钱进。

  签字注册会计师:

  (1)钱进:199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至2016年期间,及2018年起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莫冰洁: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起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津,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发生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发生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88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2.86%;2021年度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完全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和完整的独立性。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767号

  (第一页,共二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72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苏宁易购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苏宁易购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苏宁易购编制了上述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收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苏宁易购管理层的责任。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767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收入扣除情况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收入扣除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苏宁易购编制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苏宁易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钱 进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8日                                        莫 冰 洁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2021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苏宁易购2021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72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苏宁易购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亏损为人民币44,179,361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人民币45,571,158千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8,904,337千元。苏宁易购主营业务包括商品销售、提供物流、安装维修及其他服务等。

  苏宁易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苏宁易购2021年度具体扣除明细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苏宁易购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注释:

  1、苏宁易购主营业务包括商品销售、提供物流、安装维修及其他服务等,租金收入、连锁店服务收入、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及代理费收入等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故予以扣除。

  2、苏宁易购2021年度不存在该等收入扣除项目(2020年度:无)。

  3、苏宁易购在履行销售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2021年度,苏宁易购销售合同均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2020年度:无)。

  为了更好理解苏宁易购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表已于2022年4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任峻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黄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志松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3、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中,提案11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8和提案9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案8和提案9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12、2022-013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和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邮箱地址:stock@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易购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①提案设置

  

  ②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8122。

  联系人:陈玲玲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