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79.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6,782.1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293.89万元 ,两者合计为97,076.05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8,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76.0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20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93.58%,主要系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36.60%,主要系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持有至待售资产比期初减少100.00%,系对应资产已出售所致;

  4、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31.79%,主要系设备等固定资产到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79.86%,主要系前期预付设备到货,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5.85%,系本期发放计提工资所致;

  7、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57.83%,系合并范围内公司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788.80%,系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7.9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63.83%,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761.43%,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87.67%,主要系去年同期确认处置子公司损益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102.82%,主要系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6.4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且收款情况良好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0.18%,主要系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86%,主要系去年同期偿还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为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和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加大光伏产业链投资力度,更好助推公司光伏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发信德皖能(含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100,000万元,集成投资拟以自筹资金认缴1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0%。

  2、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01.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1人。2022年3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人员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3、2022年3月9日,公司将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等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6、截至2022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51,030,304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78%,占公司总股本的7.7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12,141,7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733,01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0.26%,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52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舒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建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舒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建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