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减值准备119,122.09万元,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3、存货

  

  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19,122.0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258.43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258.43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拟向银行申请保函业务,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保函业务期限三年。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保函业务向银行提供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能源工程的经营发展,根据此次保函业务担保方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为能源工程此次保函业务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郑任

  6、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7、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9、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马耀明

  6、住所: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银金融大厦2401

  7、主营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10、其他事项说明

  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2、反担保期限:3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能源工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反担保事项的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8,79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11%,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系统集成服务商,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公司目前业务主要覆盖高效电池组件、能源工程、综合能源系统集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一站式服务。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持续采取优质、高效及差异化产品技术路线;基于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依托协鑫的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公司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强化与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拓展户用光伏整县开发及设备分销网络,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此外,为加速推进公司分布式光伏事业发展,抢抓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公司积极布局储能产业,自主研发了储能BMS及EMS模块及控制技术,推出户用储能系统及工商业储能系统,积极储备户用及工商业光储一体化业务、基站储能、移动能源、光储充系统等综合能源系统业务,打通从原料到能源管理的5G综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引领下,公司加快“光伏+”产品研发,瞄准清洁供热市场,通过光伏发电与热泵系统的结合提供多种应用场景的热电联供服务,推动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推出新型PVT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打造PVT热电联供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和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随着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各国光伏政策不断调整,现阶段光伏行业与政府政策仍存在较大的关联度,造成公司第一主业所处的光伏行业性波动,公司在夯实原有光伏制造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开发储能、PVT(光伏光热一体化)业务等延伸业务,实现公司战略升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发行对象为14家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2,999,98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1,617,907.6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锁定期为6个月,已于2021年7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拟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3、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孙玮女士、生育新先生、东方女士、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青先生、王清友先生、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选举朱共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梁文章先生、张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孙国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选举梁文章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聘任张坤先生为总经理、方建才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君健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总经理担任。

  4、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公司终止实施“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并于2021年8月12日经过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因公司战略部署及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公司总经理张坤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舒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聚焦光伏主业,紧抓光伏行业市场机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产能,提升市场份额,公司对大尺寸再生晶圆募投项目予以调整并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66,030,304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7%。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12,141,7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733,01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0.26%,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52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2,880,721.38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116,227,943.09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1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2022年审计费用(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孙玮女士、生育新先生、马君健先生、刘福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3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第5、6、7、8、9、10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2,880,721.38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116,227,943.09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1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