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其中董事高超因个人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邵明安代为投票签署),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邵明安先生作为“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年度报告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下一步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决议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考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综合考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恢复与处置计划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重组工作关键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艰巨,且整体业绩仍处于亏损等现状,报告期内公司仍参照2020年度调整后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稽核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安排,在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稽核审计部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草拟制定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监管要求,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和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我司开展了2021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自我评估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报上海银保监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担保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立信2022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考虑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立信2022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上海总部办公所在地为海通证券大厦,该物业属关联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20年度应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23,189,463.47元,2021年度应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含税金额为25,914,179.10元。

  (2)本公司向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客房,2020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1,296,226.42元,2021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341,677.16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开展所需的房屋租赁。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7.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8.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召开地点另行以公告方式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邵明安先生作为“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季度报告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固有投资的汇安1号信托计划处置方案的议案》

  2016年12月,公司固有投资认购了“浙金·汇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安1号”)B类份额,并与A类份额受益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汇安1号底层资产为股票收益权,由于标的股票长期下跌,截至2021年年底公司财务报表上该项投资的净值为0。为了推进资产处置,经与A类受益人充分协商,形成了项目的退出方案,根据公司《业务授权管理办法》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退出方案的主要内容包含关于汇安1号信托利益分配条款的调整、标的股票处置方式、标的股票减持等,具体内容以经公司联席经营办公会审议批准的方案为准。

  董事会经审议批准上述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关于上述退出方案相关合同文件签署、业务操作等。按该退出方案执行,预计2.5年可完成减持,预计可回收资金1.28亿元。上述处置事项将受减持期间股票价格的波动,以及可能发生的减持完成时间未达约定要求的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无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及“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均超过1亿元,且公司已不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前述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816                              公司简称:ST安信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20.96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53,282.48万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下一步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信托业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随着“资管新规”和“两压一降”监管政策的出台,信托行业下行压力加大。近年来,信托公司在监管部门指导下,通过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规模、改善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促进转型发展,逐步回归本源。

  (一)报告期内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和经营业绩逐渐企稳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截至2021年4季度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余额20.55万亿元,比上年末20.49万亿元增加600亿元,信托资产规模自2017年达到26.25万亿元峰值以来,2018-2020年间渐次回落,分别降至22.70万亿元、21.61万亿元和20.49万亿元,这一下行趋势在2021年前3季度出现了明显的企稳迹象,到4季度实现了止跌回升。从经营业绩来看,2018—2020年间信托业收入规模总体平稳,但利润总额持续下降,同比降幅分别为11.20%、0.65%、19.79%,2021年度实现了企稳回升,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601.67亿元,同比增长了3.17%。

  (二)报告期内信托行业结构调整显著

  1.信托来源发生实质变化,单一资金信托加速下降、集合资金信托稳步增长、管理财产信托快速增长。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截至2021年底,上述三项信托规模分别为4.42万亿、10.59万亿、5.54万亿,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8.00%、4.10% 、32.53% ,占比分别为21.49%(比上年末下降8.45%) 、51.53%(比上年末提高1.89%)、26.98%(比上年末提高6.56%)。

  2.信托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在信托管理功能上,2018-2021年间,主动管理信托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事务管理类信托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但无论是主动管理信托还是事务管理类信托,其内部结构也在持续发生分化,主动管理信托中的融资类信托加速下降,投资类信托则持续上升,事务管理类信托中的通道信托加速下降,而服务信托则快速上升。1

  11. 周小明,《2021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http://www.xtxh.net/xtxh/statistics/47592.htm

  3.信托投向发生较大变化,资金信托投向工商企业的占比保持相对平稳,投向证券市场的占比大幅提升,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和金融机构三大领域的占比呈现持续下降势头。

  (三)2021年以来信托行业重要监管举措

  1.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召开2021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1年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及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加大对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

  2.2021年2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制度和流程,落实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本机构声誉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处置工作。

  3.2021年3月12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辖内信托公司做好“两项业务”压降及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两项业务”压降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投资项目分类进行严格划分、明确“两项业务”压降规模的要求。

  4.2021年5月11日,银保监会下发布了《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探索多种模式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构建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市场化机制,明确鼓励信托与AMC之间的合作,规范信托业务风险资产转让业务的条款。

  5. 2021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明确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从忠实、勤勉、专业性、独立性和道德水准、合规性五个维度确定董事监事职责,旨在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推动提升履职质效。

  6.2021年6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作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纲领性监管制度,该准则的制定发布有利于健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7.2021年6月3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有利于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8.2021年6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月14日正式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

  9. 2021年7月30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85号),通知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加强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管控,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

  10.2021年10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监管,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

  1. 主要业务

  1.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 同业拆放等。该类业务由公司固有业务部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开展接收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由各信托业务部门负责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与信托业务相关的收入体现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以基于实体经济的主动管理信托业务为核心主业。固有业务以自有资金服务主业为宗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467.5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920.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6,132.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55.33万元,每股净资产0.0456元,资产负债率94.36%。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532,824,817.6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469,137,919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一)业务开展情况

  固有业务方面,公司2021年度亏损金额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收窄,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中国银行及信保基金就公司部分债务达成和解,相关债务重组利得增加,导致本年度亏损减少。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存续信托项目212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453.63亿元;2021年度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37个,清算信托规模60.71亿元;本年度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个,新增信托规模0.05亿元。其中,新增单一类信托项目1个,实收信托规模0.05亿元。

  (二)重大风险化解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

  1.制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动股权重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拟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75,310,33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海砥安将持有公司44.44%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目前,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审批申请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协商达成表内债务和解,推动和解方案落地实施

  公司与相关各方经过前期商务谈判,就重大资产重组和总体风险化解的方案逐渐形成一致意见。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中国银行、信保基金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与信托保障基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和中国银行分别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债务和解协议》签署后,各协议项下所列各项抵债资产的权利将分别转移给信托保障基金和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中国银行,以此抵偿公司分别对信托保障基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和中国银行负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其中,公司将所持有部分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到期未偿还债务,构成重大资产出售。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相关事项,标志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通过司法处置的方式进行变卖所得款项已偿付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债务,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正式函复公司同意豁免《债务和解协议》项下剩余待和解债务约6.76亿元;同时,控股股东所持有并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司法处置事项以及其他抵债资产解除权利限制和资产交割等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

  3.着力推动机构投资者和解

  2021年以来,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经充分协商,大量保底承诺持有人与公司达成了和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绝大多数保底承诺得以消除,保底承诺余额为20.07亿元。

  4.配合自然人受益权转让工作

  自然人信托投资者风险化解是安信信托风险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期间,公司接受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组织了面向全体自然人信托投资者信托受益权转让工作。截至2022年1月28日受让工作结束,自然人投资者总体签约率超过94%。对于已经签约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客户,在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信托受益权将登记至受让方,自然人信托投资者取得转让资金实现退出;对未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客户,安信信托将继续履行受托人义务,从其信托利益最大化角度,争取信托计划的较优处置,同时及时对特定投资者披露信托计划相关信息,继续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2021年公司增补高管完善组织架构、市场化招聘法律合规、特资管理等专业人才充实团队;建立联席经营办公会工作机制,完善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特殊资产处置委员会(新设)管理;针对底层资产逾期严重的实际情况,对资产保全部进行定位提升,将其从原单纯诉讼案件被动管理提升为诉讼和特资管理双重职能,实现了从风险控制“第二道防线”迈前一步的改革;报告期内,公司制定颁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非法律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案件处置管理办法》《业务人员对外业务行为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特殊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原制度体系进行查遗补缺,提升管理规范。

  为强化第三道防线的监督职能,公司建立稽核审计部列席的工作规范,全程参与所有固有、信托、特资业务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重要业务、重点事项进行动态监督和评价,并尝试性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且监督责任部门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操作风险点的整改工作,以期达到闭环管理。

  为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提升团队专业度,公司开展了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覆盖法规解读、制度培训、以及破产、担保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26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已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一、 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1.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上述两项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13.9.1“第(三)条及第(六)条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交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安信”变更为“ST安信”。

  二、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已不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安信信托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有关保底承诺等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导致上年度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消除;同时,导致对安信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

  三、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规定逐项排查,2021年年度报告不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2.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逐项排查,2021年年度报告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前述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故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外部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结论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已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2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评价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不断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监事会组织开展了2021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经综合考评后认为:2021年度全体董事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在所有重大事项上审慎的参与决策、发表意见,不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全体监事通过自身的勤勉尽责向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结合公司实际,从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提出建议。本年度全体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均为称职。相关评价结果和意见建议将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所有监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均为以前年度发现的内控缺陷,公司高度重视,持续落实整改。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提升风险识别、评估、管控能力,持续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改进和优化,完成缺陷整改,促进内部控制工作合规有效。经外部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2年度,公司应持续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稳健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担保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考虑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上海总部办公所在地为海通证券大厦,该物业属关联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20年度应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23,189,463.47元,2021年度应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含税金额为25,914,179.10元。

  (2)本公司向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客房,2020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1,296,226.42元,2021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341,677.16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开展所需的房屋租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对此部分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如下议案:

  1.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7.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8.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召开地点另行以公告方式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