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4,329,206.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52,600,38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送红股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后的数量,暨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361,899,8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07,712,950.59元(含税)。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为500,000,157.78元,根据前述分配方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5.6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

  3、鉴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614万元(大写:陆佰壹拾肆万圆整),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圆整)。

  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业务报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适应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计划提供等值不超过25,5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8%。

  公司计划中的担保,覆盖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业务。

  授权有效期: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自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后,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担保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3%。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高管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配方案发放80%年终奖金,后续20%年终奖金待年报审计结束后做最终确认和调整,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高管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额予以最终确认。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徐辉先生、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2022年1月5日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八、十三、十六、十七、十九、议案二十二至议案二十五、议案三十一、议案三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4,329,206.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52,600,38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送红股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后的数量,暨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361,899,8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07,712,950.59元(含税)。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为500,000,157.78元,根据前述分配方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5.6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

  3、鉴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2022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3%。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2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