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12

  

  (2022年4月29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张金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张金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行长需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履职。

  张金良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03年10月至2016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财会部副总经理、IT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兼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18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19年5月起兼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张先生是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7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 关于提名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张金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张金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保监会备案。张金良先生任职期限为三年,于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名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任命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张金良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后生效。

  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胡昌苗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胡昌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胡昌苗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胡昌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

  胡昌苗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9年5月起出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胡先生自2018年12月起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本行广西区分行行长;2006年3月至2012年2月任本行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部门工作;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本行行长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本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本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胡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6年北京大学经济地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理学硕士学位。

  七、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2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信贷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监管机构的意见或要求(如有)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做相应修订。本次会议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的前提下,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监管机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作相关修订。

  本项议案详情将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十一、关于聘任邱纪成先生和赵明璟先生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邱纪成先生和赵明璟先生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任职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核准之日起生效。同日起,马陈志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

  邱纪成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现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邱先生自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任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任本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其间,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任陕西省安康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13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本行法律事务部资深经理。邱先生于1993年7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于1996年7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

  赵明璟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目前担任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HK) Limited企业服务董事总经理。赵先生自2003年起为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自2015年9月起成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自2020年起,赵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会籍委员会副主席、专业服务小组主席及理事会成员。赵先生于1999年6月获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11月获得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及信息系统文学硕士学位。

  十二、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4月29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主持,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提名王永庆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提名王永庆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王永庆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9年10月起出任本行监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2003年12月至2016年11月历任中央统战部五局副局长(正局级)、局长,六局局长;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总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85年7月至1994年7月在铁道部工作。王先生是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后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提名赵锡军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提名赵锡军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赵锡军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9年6月起出任本行监事。自2020年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先生2005年至2019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2001年至2005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1995年至2001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1994年至1995年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部研究员。赵先生是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曾于2010年8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赵先生曾于1989年至1990年在加拿大舍布鲁克大学和麦吉尔大学、1995年至1996年在荷兰尼金罗德大学任访问学者。赵先生1985年武汉大学科技法语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研究生毕业,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行法定代表人田国立、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纪志宏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刘方根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 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2非经常性损益

  

  1.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他人委托投资的收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2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2年3月31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3,414户,其中A股股东333,719户,H股股东39,695户。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该股份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657,296,73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53,979,809股。

  2. 截至2022年3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3.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648,993,000股,通过下属子公司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8,303,730股。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2.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2年3月31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3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本行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上述优先股无表决权恢复情况,无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其他重要信息

  3.1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22年3月31日,本集团资产总额320,122.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582.73亿元,增长5.81%;负债总额293,140.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742.15亿元,增长6.06%。

  本集团稳步推进住房租赁、普惠金融、金融科技“三大战略”。截至3月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为1.56万家企业、3,900万个人房东和租客提供阳光透明的交易平台;已开业运营189个“CCB建融家园”长租社区;在全国主要城市对接超过400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APP在60多个城市上线运行。本行住房租赁贷款快速增长,3月末贷款余额为1,628.22亿元。普惠金融战略持续扩展客户服务覆盖,普惠金融信贷投放与服务客户数量保持增长,普惠金融贷款余额20,241.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04.73亿元;普惠金融贷款客户209.00万户,较上年末新增15.33万户;涉农贷款余额26,687.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29.57亿元。金融科技战略持续推进自主可控能力建设,着力强化手机银行、建行生活“双子星”核心APP和“三大中台”建设;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保险业务系统成功上线,集团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加快新金融生态场景建设,有效助力全行数字化经营。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7,469.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391.47亿元,增长4.99%。其中,公司类贷款111,483.84亿元,个人贷款80,930.79亿元,票据贴现4,574.86亿元,应计利息480.28亿元。金融投资总额79,262.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43.46亿元,增长3.72%。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本行绿色贷款余额为2.2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72.22亿元,增长15.14%。积极开展绿色债券投资,投资余额增速市场领先,当季带动绿色直接融资逾1,100亿元。

  吸收存款238,805.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017.08亿元,增长6.71%。其中,定期存款115,623.73亿元,活期存款119,709.98亿元;公司存款110,441.43亿元,个人存款124,892.28亿元;应计利息3,471.51亿元。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为2,765.5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4.81亿元。不良贷款率1.40%,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46.36%,较上年末上升6.40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26,981.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40.58亿元,增长3.22%。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26,732.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50.42亿元,增长3.29%。

  2022年3月31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为17.9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2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67%,均满足监管要求。

  3.1.2利润表项目分析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878.18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887.4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78%和6.77%。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1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2%。

  利息净收入1,594.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9%。净利差为1.96%,与上年同期持平;净利息收益率为2.15%,较上年同期上升0.02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产品结构优化的影响。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10.73亿元,较上年同期微降,主要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对客户采取减费让利的措施,部分产品收入同比下降;理财产品业务、代理业务、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仍保持稳健发展。

  业务及管理费425.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93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上升0.28个百分点至21.30%。

  减值损失518.1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1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15.1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7%。

  所得税费用161.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9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53%。

  3.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报告期内,不涉及派发优先股及普通股股息事宜。

  3.3其他重要事项

  2022年1月,本行在境外完成发行20.00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纪志宏

  董事长副行长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刘方根(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纪志宏

  董事长副行长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刘方根(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纪志宏

  董事长副行长

  (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刘方根(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5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录  资本及流动性相关信息

  1. 资本充足率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在2014年批准本集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基础上,2020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和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2. 杠杆率

  自2015年一季度起,本集团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杠杆率是指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应不低于4%。2022年3月31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94%,满足监管要求。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的本集团杠杆率信息

  

  3. 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披露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度日均值。2022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为136.06%,满足监管要求。与2021年第四季度相比,上升1.36个百分点,主要是完全正常履约付款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导致现金净流出量减少所致。

  

  1. 上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最近一个季度90个自然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