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2—21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明兰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监事会2022年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赵锡军(主任委员)、王明兰、邓康、张宏。

  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祝小芳(主任委员)、丁召华、郭田勇、朱江、徐新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以上第一、三、四、五、八项议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十一项议案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2-25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书面审阅以下事项: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9-10项议案已经公司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8、11项议案已经公司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3月16日、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相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上述议案不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大会。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根据本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50%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1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 其他事项

  (一)关于现场参会的疫情防控要求。鉴于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咽干、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返京未满7天的人员,原则上不现场参会;14日以内无出京记录的人员,应持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北京健康宝、行程卡绿码现场参会。

  (二)因会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任女士010-85238921、周先生010-85238462、沈女士 010-85238570

  传真:010-85239605

  电子邮箱:bjzhouxd@hxb.com.cn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证券代码:360020                      证券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有效表决票15票。9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本公司董事长李民吉、财务负责人关文杰,保证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2年3月,本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9.36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内未年化。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3、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确定和计算非经常性损益。

  1.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99亿元,同比增加591.72亿元,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增加及拆出资金减少。

  1.4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总额75.46亿元,同比增加4.65亿元,增长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6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长5.06 %;实现营业收入240.00亿元,同比增加3.89亿元,增长1.65 %。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8,246.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3.98亿元,增长4.04 %;贷款总额22,960.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4.85亿元,增长3.73 %。本集团负债总额35,197.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1.52亿元,增长4.27 %;存款总额20,653.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0.03亿元,增长8.45 %。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75 %,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3.09 %,比上年末提高2.1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8 %,比上年末提高0.01个百分点。

  2 股东信息

  2.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本公司于2018年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564,537,330股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股份于2019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所有发行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上述股份预计将于2024年1月8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2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表

  

  3 银行业务数据

  3.1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最低资本要求为8%,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2021年10月,我行入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我行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3.2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计算。2021年10月,我行入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1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我行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

  3.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以上为并表口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48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计算。

  3.4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3.5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注:

  1、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非并表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其中:总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3.6 其他与经营情况有关的重要信息

  不适用。

  附件: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财务负责人: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未经审计)

  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财务负责人: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