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元汇入本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327.33万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977.33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17,35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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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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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44.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1.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335.7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771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431,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258,0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699,731.61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173,500,000.00元。理财情况具体如下: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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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14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58,661.00元。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报告期内未发生该类置换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认为: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方案的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范围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

  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 审议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以及同行业可比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711                       公司简称: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2. 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9,397,334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7,890,66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IGBT、FRE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IGBT、FRED单管和模块的核心是IGBT和FRED芯片,公司拥有诸多具有一定先进性的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单管完全采用自研芯片,模块产品以自研芯片为主外购芯片为辅。IGBT、FRED作为功率半导体器件的主要代表,是电气与自动化、电力传输与信息通信系统中的核心器件。在当前复杂而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积极推动我国功率半导体材料、芯片、封测的国产化进程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而研发和生产自主可控的IGBT、FRED芯片及模块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

  (2)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IGBT、FRED、MOSFET芯片及单管产品100余种,IGBT、FRED、MOSFET、整流二极管及晶闸管等模块产品400余种,公司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电焊机、UPS电源等),新能源发电(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空调系统和充电桩)等多元化应用领域,公司产品性能与工艺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二) 主要经营模式

  自设立以来,公司持续专注于功率半导体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及制造,在发展中建立了适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制定了《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研发流程控制文件,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立项、产品设计与开发、过程设计与开发、产品试生产、产品量产五个阶段,各个研发项目均由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小组承接项目,每个阶段均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DBC基板、铜底板、焊料、铝铜线、外壳及电源模组元器件等,其中芯片的采购主要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并委托芯片代工企业制造加工,以及向英飞凌等国外生产厂商直接采购两种方式;其他材料主要通过选取至少两家合格供应商比价采购的方式。公司采用订单采购的采购模式,对于生产中常用的直接物料,由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或销售预测通过ERP系统提交采购请求,由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周期进行下单;对于偶然所需的临时物料,由需求部门填写《请购单》提出请购需求,通过公司OA系统逐层提交至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运营体系,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办公室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和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产品的生产具体可分为两种模式:自产模式和委托加工模式。

  1、自产模式

  公司模块和电源模组产品均采用自产模式,通过自有生产线对功率半导体芯片进行模块化封装与测试,最终形成功率模块。公司的模块产品可分为标准品和定制品,公司的标准品主要依据产品电压、电流等规格,设计生产出通用的不同系列的产品,并向客户销售;定制品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在技术层面深度合作,设计生产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定制化产品分成量产前及正式量产后两个阶段。量产前,公司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工艺设计及样品试制和可靠性测试,公司按照研发过程中投入的原材料、人工成本、测试费等为基础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量产后,公司按照客户的设计方案、技术指标要求,组织生产并批量提供产品。

  2、委托加工模式

  公司采取Fabless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芯片委托给芯片代工企业制造,目前公司已经与华虹宏力、华润华晶等芯片代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其中华虹宏力负责IGBT芯片代工业务,华润华晶负责FRD芯片代工业务。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与测试环节委托给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日月光、无锡市玉祁红光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德力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代工。

  (4)营销模式

  公司销售采取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网络宣传、派出经验丰富的营销和技术团队进行业务走访、参加国内外各种行业展会和学术交流会议等方式向下游客户介绍公司产品、了解客户需求、推荐使用方案并展开销售活动;在经销模式下,公司通常与营销能力较强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市场资源的经销商合作,利用经销商的渠道和经验拓展客户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为半导体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发电、输电、变配电、用电、储电等领域的基础核心部件。

  功率半导体的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且需求持续稳定增长。除了消费电子、通信、计算机、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传统领域,近年来,功率半导体器件在电动汽车/充电桩、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轨道交通、变频家电等诸多新兴应用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随着“碳中和”战略的推进,功率半导体器件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

  (2)基本特点

  半导体行业属于技术、资本和人才密集型行业,无论是技术研发还是产线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正面临电动汽车、新能源发电等下游新兴产业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在未来发展和争取市场机遇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进行产品及工艺的研发、产能的提升和研发人才的引进。

  (3)主要技术门槛

  自上世纪80年代IGBT产品开启工业化应用以来,一直为国外知名公司所垄断,国外知名公司的产品系列化很全,应用面很广,其中英飞凌已实现各种电压范围IGBT覆盖,三菱、富士电机、安森美也涵盖了多个电压区间。近年来,IGBT技术经历了丰富的演变,涌现出不同的IGBT技术方案,这些方案主要由英飞凌、三菱电机和富士电机等海外厂商主导推动。海外厂商IGBT的结构设计仍在不断突破和创新,先后推出了沟槽栅场阻断结构、微细槽栅结构、侧栅结构、鳍状基区结构等新技术,推动了IGBT应用和市场发展。同时IGBT的制造工艺也在持续创新,深沟槽、精准掺杂、深度扩散、超薄片以及质子注入等多种工艺的引入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制造技术也成为实现IGBT自主创新的关键。近几年来,国内IGBT无论是在芯片设计方面还是在芯片制造和封装方面虽有突破但与国外相比仍有不少差距。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模块及电源模组研发与生产。公司曾荣获“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领军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PSIC2019中国电动汽车用IGBT最具发展潜力企业称号”和“中国电气节能30年杰出贡献企业”等荣誉称号。2011年,公司的“75-100A/1200-1700V”高压大电流平面型“NPTIGBT”系列产品,经江苏省经信委、常州市科技局等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其中1200V产品部分主要性能指标超过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2-200A/200-1200V”超快速软恢复外延二极管(FRED)芯片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公司“超快软恢复外延型二极管(FRED)系列产品”、“一种新型的NPTIGBT结构”分别于2012年和2015年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等授予的“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奖”。2015年,公司“高压大电流高性能IGBT芯片及模块的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一种新型的NPTIGBT芯片和模块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中国电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外延等手段不断延伸产品线,能够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对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多样性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众多知名企业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客户产生的市场效应不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

  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台达集团、汇川技术、英威腾、合康新能等多家变频器行业知名企业,松下、佳士科技、奥太集团、上海沪工等多家电焊机行业知名企业。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公司主要客户有A公司、阳光电源、固德威、格瑞瓦特、禾望、盛弘股份、科士达、科华等多家知名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在电动汽车领域,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控系统和空调系统,主要客户有比亚迪、长城汽车、汇川、臻驱科技等多家知名企业。充电桩应用的主要客户有英飞源、英可瑞、优优绿能、特来电等知名企业。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功率半导体行业,基于硅衬底的功率半导体器件目前仍然是主流,并将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占据主要市场。公司IGBT产品在微细槽栅结构设计和工艺上得到了突破;FRD产品在反向恢复速度和恢复软度的协调及可靠性方面得到了突破。所研发的IGBT和FRD产品成功批量应用于光伏逆变器和电动汽车电控系统中。

  随着第三代功率半导体器件,如SiC和GaN器件日益成熟并走向市场。功率半导体的技术发展朝着晶圆尺寸更大,芯片功率密度更高,损耗更低,集成度更高以及封装体积更紧凑,高可靠性更高的方向发展。

  在光伏发电以及电动汽车等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国内功率半导体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并推动了众多关键技术的突破。在这些领域中,除了IGBT器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拓展,SiC器件由于高转换效率、高开关频率、高应用结温等自身优势和特点,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认可和应用。公司在SiC芯片和封装方面也进行了布局,SiC 模块已经批量应用于新能源行业。

  为了匹配这些应用场景的需求,功率器件的封装技术需要不断的改善和创新,以应对高结温、高开关频率、高可靠性的要求。因此,传统的钎焊加引线键合技术的工艺框架难以满足某些特殊使用要求。银烧结技术作为钎焊技术的替代方案,可以更好的发挥SiC器件的性能,提高其功率循环寿命,更适应于高温的工作环境。公司在此方面已掌握了相关技术,并在相关的模块封装产品中得以批量生产应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63.61万元,同比增加66.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82.94万元 ,同比增长158.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97.51万元 ,同比增长87.2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实劲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 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 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 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 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2 年 5月18日 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江苏省外来常及省内来常但行程码带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会议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 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 2022 年 5月20日下午 13:30-14:00。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 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166088

  传真:0519-8516229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15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 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0,853,914.0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2、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9,397,334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7,890,66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0,853,914.01元。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也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主要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可用于电机节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家用电器、新能源发电/储能、汽车电子等高压高频领域,具有开关速度高,电流大等特性。

  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推动,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车载空调、充电桩)、新能源发电、“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国IGBT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虽然近年来我国半导体的自给率稳步提升,但总的来说,增长缓慢,缺口较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以及2019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都使全球化贸易的步伐有所放缓,这些因素为国产替代提供了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行业惯用的Fabless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芯片委托给芯片代工企业制造,目前公司已经与华虹宏力、华润华晶等芯片代工企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其中华虹宏力负责IGBT芯片代工业务,华润华晶负责FRED芯片代工业务。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生产环节也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开拓市场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0,636,072.24元,同比增长6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同比增长158.39%;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持续提升产品迭代、产能提升、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还在加强在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相关产品新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管理优化等的投入力度。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公司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进行了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实施以及持续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未来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 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