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 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二)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业务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6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四)投资期限: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获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投资仍有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2、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适当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充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逾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艺(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灵慧(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厦门国贸、亚厦股份、三钢闽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陈文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灵慧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恒”)、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及上海成凡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凡”)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IDC机柜服务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万元。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为12,45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478.55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思尼采及上海成凡在采购/出售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1楼118室

  法定代表人:梁舒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8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和上门安装、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场地租赁、运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2、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科华的资产总额190,139,622.72元,负债总额120,342,842.83元,净资产69,796,779.89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5,582,648.59元,净利润883,343.8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深圳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科华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五座一层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系统、LED照明产品及节能系统、工业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生产、研发、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安防产品、节能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租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科恒的资产总额60,987,363.33元,负债总额55,036,901.65元,净资产5,950,461.68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3,296,214.27元,净利润2,331,073.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佛山科恒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科恒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891.4842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102,296,781.88元,负债总额4,547,493.46元,净资产97,749,288.42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17,471,944.10元,净利润5,264,543.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成凡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62、1266、1268号102室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上海成凡资产总额51,963,202.82元,负债总额47,979,500.07元,净资产3,983,702.75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952,922.36元,净利润450,339.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上海成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根据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上海成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通过合理利用关联企业的供应链平台、采购渠道,有利于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将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

  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指导,厦门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说明会暨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16:00。

  活动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陈四雄先生,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汤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林韬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2021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002335@kehua.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暨接待日活动中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张国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865,706,292.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691,895.36元,基本每股收益0.9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571,292,317.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27,869,342.57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审字[2022]361Z0241号审计报告确认。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61,567,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541,065.19元,不转增不送股,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73号)。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22年公司(包括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整(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公司财务部对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把控),同时公司可允许转授权给下属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商票保贴、融资租赁、保理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其中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19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具体用途为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保理、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投资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及上海成凡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IDC机柜服务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万元。

  董事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为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存货计量方法由标准成本法变更为实际成本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经营利润奖、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经营利润奖、福利和津贴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讨论了《关于购买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确定承保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的内容作出修订。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年4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

  二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