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2022-04-30

  (上接C429版)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77,243.91元,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92,821,362.24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0.00元,再减去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119,999,999.7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244,118.6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2021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9-2021年公司现金分配合计金额153,080,216.60元,由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和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未来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49107.SZ、149255.SZ  债券简称:20STO01、20STO0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较大的说明

  1、商誉减值情况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 2021 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不及预期等因素,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过商誉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金额合计700,323,134.07元;其中,收购转运中心形成的商誉共计提减值633,469,677.72元,收购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66,853,456.35元。

  2、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管理层对部分客户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其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49,580,520.07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随着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现状,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704,978.87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78,608,633.01元,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42,353,625.43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213,625.95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89,213,625.9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3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沈红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5月18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9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一、投资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各种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

  (四)投资金额: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上述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情况: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将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实际工作量来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在全球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3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