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2-04-3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于2022年4月28日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2A01527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39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个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143,931.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同意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92,179,01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7,173,216股,以1,885,005,79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500,57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烨华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杨欣悦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议案一、三、四、五、七、十、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杨欣悦女士简历:

  杨欣悦女士,1997年出生,双学士本科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现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息披露专员,历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

  杨欣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电    话:0756-8860606

  传    真:0756-8309666

  电子邮箱:gldc@greedc.com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3.21%,主要系营业收入结转同比减少及确认的投资收益剔除科华生物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隆公司”)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42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远,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洪福,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首开股份、金融街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外高桥、深深房、中达安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本次提请董事会聘任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41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557,782.5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1,234.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6,602,696.33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143,931.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892,179,01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7,173,216股,以1,885,005,79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500,579.5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80%。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个月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3、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442A00940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2A015278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格力地产投资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因对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公司)38%股权进一步投资安排一事与相关方发生争议而引致仲裁及仲裁反请求,目前仲裁机构尚未就此案作出裁决。科华生物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因为该仲裁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格力地产在权益法核算对科华生物的投资收益时,基于谨慎考虑,剔除科华生物合并利润表中来自于天隆公司的利润62,110.8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于2022年4月28日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2A01527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事项及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所述,格力地产投资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因对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公司)38%股权进一步投资安排事宜一事与相关方发生争议而引致仲裁及仲裁反请求,目前仲裁机构尚未就此案作出裁决。科华生物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因为该仲裁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格力地产在权益法核算对科华生物的投资收益时,基于谨慎考虑,剔除科华生物合并利润表中来自于天隆公司的利润62,110.8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致同所会计师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致同所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作为科华生物的股东,将督促其积极应对所涉仲裁案件,推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程,尽早解决相关争议;督促其积极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督促其采取一切合法且必要的措施,包括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继续促进房地产业、大消费产业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全新产业格局的发展和完善。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加强销售力度和加快回款速度。整合自身资源优势,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强各项目的统筹规划,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

  至2022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黄浩

  3.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于2022年4月28日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2A01527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事项及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所述,格力地产投资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因对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公司)38%股权进一步投资安排事宜一事与相关方发生争议而引致仲裁及仲裁反请求,目前仲裁机构尚未就此案作出裁决。科华生物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因为该仲裁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格力地产在权益法核算对科华生物的投资收益时,基于谨慎考虑,剔除科华生物合并利润表中来自于天隆公司的利润62,110.8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致同所会计师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致同所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作为科华生物的股东,将督促其积极应对所涉仲裁案件,推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程,尽早解决相关争议;督促其积极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督促其采取一切合法且必要的措施,包括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继续促进房地产业、大消费产业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全新产业格局的发展和完善。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加强销售力度和加快回款速度。整合自身资源优势,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强各项目的统筹规划,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