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关于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与宁波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杉”)签署《关于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 48,000万元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永杉的控股股东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股份”)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宁波永杉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控制,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了交割,永杉锂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及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上一报告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于本报告期到期;

  (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强银行承兑汇票流动性,减少其库存占用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进口原材料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进项税留抵额增加,及预缴所得税额增加所致;

  (6)主要系报告期预付长期工程款减少所致;

  (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减少融资额度所致;

  (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现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减少所致;

  (11)主要系报告期收购股权尾款尚未支付所致;

  (1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相应计提税费增加所致;

  (13)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4)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资本公积期初金额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资本公积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所致。

  2.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影视项目回款,应收款坏账转回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新华龙大有的焙烧氧化钼的附属产品和材料减值增加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子公司西沙德盖处置不需用的运输设备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子公司缴纳草原占地罚款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减少融资额度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美元存款汇兑损失及购结汇汇兑损失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3月30日公司引入两家战略投资人,各持股10%,2022年4月2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目前永杉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永杉锂业处于试产阶段,预计2022年6月底正式投产。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乙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052,141.84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25,761.81 元。

  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乙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乙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1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编制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草拟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2年度预算。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1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188.1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2021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其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杉锂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2022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销售额60,000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杨峰为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十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48,000万元收购永杉锂业100%股权,并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了交割,公司将永杉锂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永杉锂业同受实控人郑永刚先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1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9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1年度计提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7.59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1,037.60万元。

  公司钼板块按照期末实际账龄或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资产损失-4,465.81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增加3,343.13万元。其中,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4,700万元,系对霍尔果斯贰零壹陆借款的计提。2020年期初处置原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贰零壹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形成26,000万元的债权,2020年收回本金7,000万元,报告期收回本金13,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欠本金6,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借款时间于报告期内按账龄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700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增加3,525.00万元。

  公司影视板块按照期末实际账龄或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资产损失4,378.22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4,380.7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测试,应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累计计提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合计6,513.23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5,194.21万元。其中,钼板块由于钼产品原材料、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冲击,计提存货减值6,077.91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5,166.23万元。影视板块报告期末对影视作品按单个项目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435.32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27.9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1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188.1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交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无。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2022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销售额60,000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战略投资人,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海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下转C3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