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4-30

  (上接D352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琴燕女士为财务总监。新任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附,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钱琴燕:女,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历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代财务总监。钱琴燕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胞兄钱金南之女,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996,066.23元。以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80,29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959,330.1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81,944.20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合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000.00元, 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1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特别决议议案:第6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号、第10号、第11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2022年5月18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一)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星期五)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