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边国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就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013,651.8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799.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37,689.1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732,103.8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71                                                  公司简称:华依科技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成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013,651.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37,689.12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技术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测试服务,致力于以业界领先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服务为汽车动力总成产品的品质保障及改进、工程试验和开发设计提供数据依据和智能分析,进而支撑和推动汽车产业动力总成领域的智能转型升级。

  公司通过定制化产品开发设计,目前已形成了发动机智能测试设备、变速箱测试设备、涡轮增压器测试设备、水油泵装配及检测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设备五大设备体系。同时,公司能够提供面向下游客户动力总成产品研发设计的测试服务业务,为汽车动力总成性能、功能、品质的设计、开发、改进提供工程试验和分析验证。

  公司专注服务于汽车领域知名客户,深入了解客户和行业的需求,不断改进自身技术水平,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积累了大量的行业经验,获得了行业内主流客户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长城汽车、广汽本田、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福田汽车、江淮汽车、奇瑞汽车、潍柴集团、比亚迪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博格华纳、洋马、石川岛、电产、西门子、卡特彼勒、湖南机油泵、格特拉克、皮尔博格、舍弗勒、采埃孚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企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行业具有非标准化、定制化的生产或服务特征,行业内企业一般与下游整车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形成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参与下游客户的产品设计及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客户订单“以销定产”。在销售上采用直销模式,在定价上针对每个项目的产品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市场供求关系进行一对一报价。

  公司产品分为测试设备和测试服务两大类,测试设备业务为向客户销售在工厂使用的生产下线类测试设备,具体涉及到销售、采购和生产等流程,而测试服务业务为公司通过在自身的厂房内自建在实验室使用的研发设计类测试设备,向有研发新产品需求的客户提供测试设备,收取测试服务费用。

  测试设备和测试服务业务的区别在于前者生产的测试设备应用于工厂生产下线环境,且测试设备向客户销售;后者通过自建测试设备应用于实验室研发环境,面向客户研发新产品的需求而提供测试服务,但自建的测试设备不向客户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非标生产,相应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均为自行研发、设计,掌握核心技术并具备深度设计能力,生产所需的非标准化零部件由公司提供设计图纸,供应商根据图纸进行生产后由公司进行采购,其余一般零部件公司面向市场独立采购。

  为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采购制度,对于从选择供应商、价格谈判、质量检验到物料入库的全过程,均实行有效管理。

  采购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订单式非标生产,针对客户需求采用订单导向型的生产模式,由销售与客户沟通并确定需求,协调技术中心制订产品方案,包括设计图纸及物料清单等;生产部门负责制造、装配工作,经过调试和检验后达成客户需求。

  生产流程如下:

  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生产计划、装配、检验、软件配套、内部调试、内部验收、客户预验收、设备发送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和通过客户的终验收等步骤。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采用ERP系统对流程进行统一管理。其中,公司均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成品,由于产品的定制化特性,公司自主、核心生产具体体现在设计及调试部分,包括项目整体方案设计、机电设计、软件系统的设计和根据项目案例所积累的定制化调试经验。

  

  3、销售模式

  公司测试设备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程序或商业谈判的方式获得项目订单。在面对下游汽车整车厂商、零部件供应商等潜在客户时,公司与合资、外资及民营企业客户之间主要采取商业谈判、市场化议价的方式;与国有企业客户之间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但对于金额较小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或原有项目的延续性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客户之间也存在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进行业务合作。

  公司测试服务业务为公司通过在自身的厂房内自建在实验室使用的研发设计类测试设备,向有研发新产品需求的客户提供测试服务。公司销售人员、项目技术人员等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客户内在需求,获得客户认可,进而获取客户订单。通过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测试服务方案,根据客户的测试需求拟制测试大纲、下发测试任务单,并根据测试结果向客户提交测试数据,收取测试服务费用。

  公司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量身设计设备或服务。主要销售流程如下:

  销售中心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后确定目标客户,通过老客户回访与新客户交流等搜集潜在或者意向新客户需求等,确定需求信息后,通过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持续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如需进行投标,则需做好投标准备和参与投标的工作。在通过商业谈判、技术洽谈和客户达成合作意向,或需要履行招投标的项目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商务合同约定了产品或服务的内容、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要素,技术协议对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技术参数作出明确的规定。

  公司销售的定价原则为招投标定价(如需招投标程序)或市场化议价的方式。公司测试设备业务的结算方式为预收款加通过终验收后支付除质保金的余款,测试服务业务的结算方式为在向客户提交测试数据且获得客户确认文件时,确认相关收入。由于公司产品的定制化特性,公司与客户均按单项合同方式开展业务合作。与客户合作的长期稳定主要系依靠公司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实施经验,在充分分析客户产品和现场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先进测试设备的成功交付和快速的服务响应满足客户的测试需求。

  4、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经营模式是在公司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完善形成的,能够通过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装备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并且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推动公司逐渐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符合汽车智能制造行业发展阶段和特点。

  影响行业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是下游行业。下游行业的个性化需求、生产模式变更及技术创新等因素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将会保持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汽车相关的配套测试设备、服务在全球已有百年发展历史,相关国际龙头企业奥地利AVL、英国Ricardo、日本Horiba、德国FEV和德国蒂森克虏伯等先发优势明显、技术积累深厚,基本处于垄断地位。从其发展历程来看,均经历了从单一的设备产品发展为多品类设备供应,最终形成综合设备、服务和工程咨询为一体化方案的演变过程,目前已位于第五阶段。

  近年我国汽车市场扩张较快,在规模上位于世界龙头地位,但在燃油车动力总成的关键部件的研制上,发展起步较晚,自主创新不足,长期依赖着国外技术,因此国内的动力总成测试产业暂时落后于国外发展。此外,国内厂商在中高端市场也存在严重缺失,自产的测试设备在性能、精度等方面与国外厂商有较大差距,关键部件的测试设备对进口依赖严重。本土厂商也大多集中在低端市场,高端市场长期被国外领先企业垄断,如AVL、蒂森克虏伯等国外厂商在早期一直垄断着发动机冷试设备领域。

  尽管国际龙头企业占据了国内动力总成测试的大部分市场,但国内已成长出一批具有自主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本土厂商的测试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以华依科技为代表的先进供应商逐步向国际先进技术水平靠近,在发动机冷试设备等关键领域实现了进口替代。同时,相较于国际厂商,本土企业在技术性能相当的情况下产品的性价比更高,且得益于更贴近下游客户,能提供更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国内厂商的进口替代路径逐渐清晰。

  除此之外,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以及能源使用的长期规划政策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汽车行业处于由传统燃油车逐步向新能源车转型的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3-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持续上升,2021年占比为13.4%,较2020年的5.4%有显著提升。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扩大的趋势,进而带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设备及服务等市场需求稳步增加。

  2、行业基本特点

  动力总成测试设备具有高度集成化、数字化、定制化的特点,技术壁垒高。

  (1)集成化:动力总成测试设备需要集成各个分离的仪器仪表、传感器、机械电气部件、软件等,最终实现的是一个高精度、快节拍、柔性化的系统工程,系统设计复杂,要求整体化工程思维与长期项目实施经验;

  (2)数字化:现代动力总成测试设备要求对高速动态工况进行模拟,对系统进行控制,并对最终结果进行采集分析,因而数字化、智能化的测控软件至关重要,且优秀的软件算法能力有助于固化工程经验,正向强化竞争优势;

  (3)定制化:产品根据被测品、生产线、生产环境高度定制化,依赖行业积累。

  公司测试服务面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阶段,具有测试难度较高,技术更迭迅速的特点。

  3、主要技术门槛:

  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的行业门槛较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动力总成测试设备的开发涉及软件、电气、机械、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多学科领域,最终开发出的智能测试设备需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技术门槛高。

  动力总成产品的开发难度大、测试周期长,且细分领域众多,电机、电控、减速机以及电驱动总成等核心部件的研发均需要相关的测试设备和服务给予支持 ,具体测试涉及动力总成的性能、可靠性、EMC、NVH等方方面面 。

  从全球来看,汽车动力总成测试的发展大致经历五个阶段,分别是:简单测试设备、模拟电控测试设备、数字化测试设备、动态测试设备和测试中心的建设、动力总成测试中心持续升级和数据库建设。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深耕动力总成测试行业的二十余年中,持续进行自主技术创新,打破了外资在国内市场的垄断,成为国内少数实现进口替代的高新技术厂商。2003年,公司抓住了发动机冷试技术的应用趋势,成功自主研制出首台发动机冷试设备,并交付给上汽通用,以自研技术产业化填补了国内冷试设备的空白,实现了进口替代。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已经在测试设备的五大细分领域获得了多项技术突破,逐渐形成能与全球先进竞争的能力。

  公司逐渐缩小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差异,并在国外企业的服务短板上,建立起本土企业的竞争优势。 2019年公司首个海外发动机冷试设备项目已交付于韩国雷诺三星, 2020年完成了通过由上海 ABB 承接的雷诺总装线测试台项目(法国)及日产总装线测试台项目(日本),2021年虽有疫情影响,公司仍承接了欧洲涡轮增压器性能试验台项目,此外也陆续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多家国际车企建立合作关系。在售后服务上,相比海外厂商,公司的本地化服务团队能够更加及时响应、更贴近国内客户的需求,售后服务也更具性价比,广受国内下游核心客户的认可青睐,建立了稳定且优质的客户体系。

  与国际龙头AVL相比,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发动机冷试设备迈入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领域后,正逐步成为综合测试设备、服务和工程咨询等协同业务体系的汽车动力总成测试服务专业供应商。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变化情况

  在测试设备领域,公司深耕冷试技术多年,客户覆盖上汽通用、广汽本田等合资品牌,上汽集团、一汽集团等自主厂商、蔚来汽车、理想汽车等新势力以及博格华纳等Tier1。

  公司在测试服务领域技术的商业化与技术突破成果明显。公司自主研发生产了新能源车有关测试服务所用的测试台架,供客户研发新产品使用,成功研制了20000rpm转速、500牛米扭矩的电机和减速器测试台架,已向大陆投资提供了服务。新能源汽车测试服务综合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两种动力结构的特点,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其要求供应商的服务能够满足高转速、高动态、小间距、大扭矩以及环境模拟的复合试验要求,同时也要完成国六标准下的精准排放测试、新能源续航里程的精密测试。公司的新能源车测试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反映在逐渐形成面向测试服务的技术壁垒,为未来打造针对新能源整车厂研发的实验室提供了先行技术储备。

  此外,依托工程测试经验、软件技术积累以及与客户在长期合作积累的对汽车数据的理解,公司成立了智能驾驶事业部,专注研发智能汽车与自动驾驶相关的前瞻业务。目前,公司已完成惯性测量单元(IMU)的测试验证,并与上汽集团前瞻技术研究部进行深度合作,相关产品已进入与主机厂匹配阶段。公司在惯性导航领域具有充实的人才储备及良好的研发技术积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凭借在动力总成测试业务积累的技术能力,以及在智能测试领域建立的算法和数据优势,当前正在积极部署自动驾驶领域核心器件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开发高级别自动驾驶中的定位技术的项目进入了与多家客户的深度交流与合作阶段。

  惯性导航系统(INS)的高精度定位将成为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技术不可或缺的部分。惯性导航系统千亿级空间,IMU价值占比约20%,具备成长性。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近年来我国惯性导航系统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由2014年的94.9 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73.9亿元(军用、民用分别占比82%、18%)。其中,据Yole development,IMU 的价格占惯导系统的约20%,2018年全球规模约1.6 亿美元,预计2022、2027、2032年全球IMU 市场规模分别达到9 亿美元、47亿美元、210亿美元,2022-2032年CAGR高达37%,对应2032年惯导系统全球市场空间有望超千亿美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700,226.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013,651.89元,较上年增长38.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62,725.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5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8.0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69,579,075.06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63,977,363.90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37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4.0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鉴于上海市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在本通知所披露的召开地点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如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通讯会议接入方式。参加通讯会议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股东大会要求一致。

  ● 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黄大庆、秦立罡、潘旻、申洪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请提供参会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及参会当日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013,651.8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799.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37,689.1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提出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机械、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和应用技术,具有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强、研发投入大等特点。为保证持续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内的企业通常需要不断投入研发资金。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技术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测试服务,致力于以业界领先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服务为汽车动力总成产品的品质保障及改进、工程试验和开发设计提供数据依据和智能分析,进而支撑和推动汽车产业动力总成领域的智能转型升级。

  公司通过定制化产品开发设计,目前已形成了发动机智能测试设备、变速箱测试设备、涡轮增压器测试设备、水油泵装配及检测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设备五大设备体系。同时,公司能够提供面向下游客户动力总成产品研发设计的测试服务业务,为汽车动力总成性能、功能、品质的设计、开发、改进提供工程试验和分析验证。

  此外,依托工程测试经验、软件技术积累以及与客户在长期合作积累的对汽车数据的理解,公司成立了智能驾驶事业部,专注研发智能汽车与自动驾驶相关的前瞻业务。目前,公司已完成惯性测量单元(IMU)的测试验证,并与上汽集团前瞻技术研究部进行深度合作,相关产品已进入与主机厂匹配阶段。公司在惯性导航领域具有充实的人才储备及良好的研发技术积累。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700,226.75元,净利润为59,080,656.18元,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稳中向好。由于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非标准化、定制化特性,公司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开发、交付并推广满足客户生产环境的测试设备及服务,并在研发过程中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

  2022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汽车动力总成,为客户提供新能源动力总成、自动驾驶等智能测试设备、测试服务、工程咨询、自动驾驶组合惯导系统,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积极推进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以及新产品开发,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对标国际头部企业,力求通过技术创新和设计优化,持续提升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性能、稳定性、易用性,增强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来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11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285,013.11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差异中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78,603.45元,该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另尚未支付发行费用37,190.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期后情况

  2022年3月10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四、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