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建立票据池台账,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5月16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6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该授权期限届满时如有必要,董事会可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实际情况,向股东大会再次提请批准新的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公司依托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核心技术,主要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为载体的环保水处理科研技术队伍。核心科研团队均拥有多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对于水处理相关新技术的敏感度高,长期密切关注国内外环保科技前沿的最新动态,紧紧围绕行业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力量持续开展自主创新,相继取得了一批研发成果并成功开展了成果转化。在关键技术自主开发的同时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资源快速整合。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签署了研发合作协议,共建工业水处理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被市工信局认定为“2021年度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

  公司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长期深耕电力行业,依靠核心技术取得了快速成长。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公司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润电力、京能集团和粤电集团等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拓展了中泰化学、安徽丰乐农化、金大地化工、荣程钢铁、邯郸钢铁、金光能源、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等非电行业知名客户。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工业水处理专业设备及系统,该产品根据客户实际水处理需求设计生产,公司所销售的工业废污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和给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均为定制化产品;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相关的设计与咨询服务,以及与设备集成销售相关的工程施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三大块: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2019年下半年公司开始从事运营维护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EP和EPC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招标文件会对招标范围进行约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客户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采购需求根据项目性质一般分为电厂整体新建或扩建、原有电厂部分设施改造,EP和EPC模式的适用与项目性质相关,而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其他行业适用的业务模式根据客户具体需求确定。

  (1)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

  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大型工业项目的配套水处理系统通常包含若干子系统,包括给水处理方面的原水预处理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等,废水处理方面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生化系统、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和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业主或总承包商通常将这些能够独立拆分的子系统项目单独进行对外招标,这些子系统项目基本不涉及土建安装,即采取设备及系统集成模式。

  在该模式下,公司通过对客户项目水质条件进行分析,结合其个性化需求,拟定方案、工艺选择、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如泵、电气仪表、脱水机、阀门等)、定制非标设备(如本体设备、控制柜等),并成套销售给客户集成组装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EP业务模式主要适用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新增的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采购项目。

  扩建电厂是在原有电厂基础上扩建新的发电机组,与新建电厂性质相似,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项目土建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专业资质要求高,业主会将整体新建或扩建工程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水处理设备及系统作为电厂配套辅机设备,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单独采购,后续的工程施工由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

  (2)工程承包业务(EPC)

  工程承包业务主要由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组成。相对于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工程承包业务在完成成套设备销售的同时还提供安装施工服务等,包含项目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业务范围更广。目前公司参与的EPC项目主要为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EPC业务模式主要适用大型电厂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

  与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相比,已投运电厂单独针对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施工专业资质要求相对较低,电厂为减少改造施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量缩短施工周期,一般会将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采购与后期的工程施工作为一揽子业务进行招标,由水处理设备及系统提供商负责后续的工程施工。

  (3)设计与咨询业务(E)

  公司提供工业水处理项目的设计与咨询业务,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该业务是公司研发设计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相关服务由公司自主提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业务覆盖电力、钢铁、化工、市政和金属制品等行业,报告期内主要以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业务为主。

  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直接对外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由协作集成厂家定制非标设备、通过协作集成厂家采购与非标设备配套的少部分低价值通用设备和材料。协作集成厂家配套提供的通用设备和材料主要包括管道、内件和设备附件等,由协作集成厂家根据公司设计图纸需求在非标设备协作集成过程中,基于就近和及时性原则代公司采购并装配在非标设备中。同时,工程承包业务(EPC)中公司负责安装施工部分,由工程施工供应商完成。

  公司拥有成熟的采购模式,并制定了《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等制度,具有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措施。

  3、生产及服务模式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中,暂无生产环节,生产模式包括协作集成和外协加工等。为有效利用资源,主要选择以协作集成的方式组织生产。在协作集成生产模式下,公司主要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和系统方案设计,其是决定产品结构和性能的关键要素,而协作集成厂家负责的工作主要是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在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非标设备定制及协作集成,主要是通用型的生产程序,比如加工、装配等。一套水处理系统由公司与多个协作集成厂家共同协作完成。外协加工主要是公司提供钢板、型材等原材料,并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造,由外协厂商按照图纸加工定制非标设备,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模式较少。同时,工程承包业务(EPC)中公司负责安装施工部分,其他委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完成。

  4、营销及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营销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近年来,公司陆续设立了广州分公司、北京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公司业务在立足火电行业的基础上逐步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行业进行拓展。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各类大型工业企业,相关项目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标或邀标方式进行,因此公司的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或邀标方式取得。公司的营销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获取项目信息及项目报备、项目评审、组织投标、合同签署与项目执行等环节。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研发创新机制,面向客户及市场需求开展研究创新工作。在具体项目研究过程中,由研发团队中的核心技术人员确定整体研发思路,在进行可行性分析及专业判断后,确定研发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推动公司研发体系规范性,公司配套制定了相应的研发创新制度,对研发部门新品开发、技术方案制作、专利申请、项目投标、配套采购、项目实施等均做了制度指导及规范。明确规范的研发体系为公司保持高效率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支持。

  公司在重视内部研发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研发机构包括高校等的技术合作及交流。吸收并借鉴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有助于不断完善并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作为工业水处理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相关业务,属于环保子行业水污染治理行业中的工业水处理范畴。公司以现有业务为支撑,专注工业废水领域,拓展至更多的水处理行业领域,布局水处理全产业链。公司在保持电力行业水处理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359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 《科创板企业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节能环保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含城镇环境基础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为6,633.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0.67%。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1%~1.5%时,可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3%时,环境质量可得到明显改善。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已达2%,英国、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2%。根据住建部和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我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不低于3.5%,因此,包括水污染治理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行业整体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我国的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化工、造纸、纺织、煤炭、农副食品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和电力等行业,合计排放占比超过60%,成为工业废水主要排放源,也是废水处理最为集中的领域。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

  ①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问题严峻

  我国水资源虽总量多,但人均用水量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排出的污水数量也不断增多,水质发生恶化,水体遭受污染。我国的水质分为五类,作为饮用水源的仅为一、二、三类。根据2021年5月26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我国达不到饮用水源标准的四类、五类及劣五类水体在河流、湖泊(水库)、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占比分别高 达12.60%、23.20%、16.60%及86.40%,且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体污染更是主要以工业废水的重金属和有机物等严重污染为主,解决水资源短缺及水污染问题成为迫在眉睫却又任重道远的任务。

  ②废水排放总量持续高位,水处理市场空间大

  近年来,受益于国民环保意识的觉醒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政策加码,工业用水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呈逐步下降趋势。但由于我国经济规模持续增长,重工业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加快,工业用水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仍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达到571.36亿立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工业用水总量1,030.40亿立方米。

  ③政府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行业受惠于利好产业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生态问题日渐凸显,政府对环保问题日趋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污水处理相关政策,涉及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特别是2015年4月“水十条”发布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配套出台相关行业政策,为工业废水处理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推动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规范化发展。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认识的日益增强及执法制度的逐渐完善,近年来我国环保执法环境在不断优化,执法力度趋于加强,执法手段日益丰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以来我国开启了史上最严的环保督查,旨在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手段,推动地方创建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以切实解决污染问题,并杜绝污染问题的反弹。该制度的常态化将对地方政府及企业形成强大的环保压力,倒逼企业环境守法,守法将成为新常态。

  “十四五”规划指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坚持质量目标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探索重点污染物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增好水”(I-III类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差水”(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将开启。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速释放,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相关支持政策亦不断出台,行业标准及法规日趋完善,环保行业及其各细分领域的发展都得到了较好保障。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未来将释放巨大的产能,为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迅速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④提标改造对污水处理技术提出新要求

  近几年,随着我国水污染问题日益突显,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的提升已是大势所趋,在环保越来越严的趋势下,各地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地标排放标准,污水厂排放标准向地表IV类水看齐。自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引发水危机起,尤其是“水十条”发布,且国家环保部发布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征求意见稿后,北京、天津、浙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岷沱江流域、滇池、雄安等陆续发布基于准Ⅲ类、准Ⅳ类标准的地方标准和流域标准,对总氮、总磷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去除要求。

  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指出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京津冀地区和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污水厂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迫在眉睫。据估算,未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投资空间约800亿元。

  (2)主要技术门槛

  工业水处理领域涉及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范围宽泛,水质差异性较大,目前大部分企业仅能对其中一项或者部分生产领域提供水处理服务,行业内能够掌握完整水处理技术的企业较少。针对工业水处理领域里不同的水源,需要针对每个项目自身不同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除了要求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出水水质之外,还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技术要求较高。行业内的企业所应用的技术在不断更新,行业外的企业要掌握相关技术体系有较大的技术门槛。

  大部分行业内用户企业均较为看重水处理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过往业绩状况和项目经验,水处理设备或技术提供商所服务客户的质量高低将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其获得新客户的能力。供水或污水,无论是哪个用户企业,对水处理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的要求都很高,通常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尤其是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成套设备,由于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户企业往往更需要供货商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经验才能允许其进入投标程序。因此,是否具有同类型项目的过往业绩和经验构成了本行业的重要技术门槛。

  水处理企业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拓展营销渠道,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京源环保从事工业水处理业务多年,尤其在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处理零排放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对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这种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客户关系和品牌效应是其进入本行业的较大障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在火电水处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电子絮凝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公司火电行业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28,042.75万元、25,548.75万元和17,072.69万元,根据对火电行业市场容量的测算,火电水处理设备投资市场容量约为60-110亿元左右。通过计算公司火电行业相关收入和水处理设备投资市场容量的比值,公司的产品市场份额分别约为2.55%-4.67%、2.32%-4.26%和1.55%-2.85%。公司以电力行业为立足点,并在电力行业建立了稳定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逐渐往非电行业进行拓展,各项主要核心技术已成功运用于陕西某大型化工集团高浓废水处理项目和天津某钢铁集团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零排放项目,以上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公司拓展非电行业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态势,使得工业废水处理、再生水回用、“零排放”以及专业工业水处理需求持续上升,成为水处理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增长点。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环保设备制造行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市场逐步形成标准化、成套化的水环境治理装备市场逐步形成,相比于定制化的污水处理工程具有生产周期短、投资成本低、占用面积小、投产见效快等优势,高度契合我国当前的污水治理的需求。

  随着智能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目前水处理相关技术及产品设备的信息化进程逐渐加快。配合数字化进程,利用物联网技术形成无需大量人员值守的智能化污水处理运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逐渐成熟,提高了运维效率、降低了运维成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形成了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服务的新业态。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除进一步优化目前主要产品之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新技术的发展,主要推进水处理跨行业应用、深度化处理、处理过程信息化等方面。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我国以“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为基本思路,强调要在工业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治理、高端装备和碳中和等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水、土、固、废气将延续严监管态势。伴随监管手段和机制的创新,一方面,环保产业已经进入提质增效的时代,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大量国资、央企通过组建环保公司或参与民营环保企业混改等方式进军生态环境领域,环保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竞争格局。

  ①工业园区集中治理趋势明显

  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相比于修订前的法规,新环保法更强调排污总量控制,对超过国家排污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需要,许多省市都提出了“退城入园”的工业发展战略,加大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组群的污染集中控制及治理,水处理服务也从单一企业的点源向整个园区的系统施治,以及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随着工业园区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以及工业废水处理标准的提高,工业园区的综合水处理业务将有巨大市场空间。

  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我国水处理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从而造成竞争无序。在国家政策引导以及环保态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行业对污水处理工艺、再生水回用工艺乃至于“零排放”技术的要求都不断提高,一批实力较低、不具备核心技术的企业将被淘汰,一批技术领先、具备综合水处理服务能力的水处理企业将成为行业龙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1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9%,其中钢铁行业销售17,174.01万元;电力行业销售17,072.69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不断上升,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销售额持续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32.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人才招聘及储备力度,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其次,受疫情影响,客户回款相对滞后,导致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87.33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95,155,736.7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120,860.0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315,667.2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000,788.1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4月2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58,494,328.7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5,746,254.04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IPO募投项目中“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146.00万元增加至 19,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超募资金3,037.79万元(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全部用完)和自有资金1,416.21万元。超募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度,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娟、许晓钦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邮编:226004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做好疫情个人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检测体温等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