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022年4月29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对韩国客户等外资客户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收入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为减少因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和日元。

  2、 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

  3、 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业务收入外汇结算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信证券对杭可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登记 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 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 (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一楼接待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邮编:311231

  电话:(0571)82210886

  联系人:傅风华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

  名称等工商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通知,其名称由“杭州杭可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对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变更。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80270989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11年8月15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3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股东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等不构成任何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41.14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2%。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招娣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