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减值7,882.55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8.3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87.5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69万元。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882.55万元。

  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8.34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87.52万元。

  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6.69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882.55万元。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月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总计回购股份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公司已于2022年1月10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37,443,300股(详见公告2022-004)。

  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二、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光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2-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码:临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作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2-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共计发放560.78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础薪酬由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务确定;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高管薪酬共计发放586.71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2-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2-01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伟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赵伟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有一名委员辞任,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齐晓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预计不超过128,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期间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0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8,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5,500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情况如下:

  1、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88号,法定代表人吕伯君,经营范围:节能电光源、LED照明产品制造、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制造;照明电器原材料、电器设备销售,注册资本31,579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6,244.72万元,净资产114,344.3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429.58万元,净利润14,333.14万元。

  2、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08-209号F幢楼,法定代表人李炳军,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等,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5%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7,242.45万元,净资产7,822.3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84.67万元,净利润590.00万元。

  3、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2-1001,法定代表人QI XIAOMING,经营范围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等,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5%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388.51万元,净资产7,210.7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7.40万元,净利润-2,289.22万元。

  4、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马建兴,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生产制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7,455.44万元,净资产16,809.11万元,2021度实现营业收入31,962.25万元,净利润909.05万元。

  5、安徽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名称已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截至公告日公司新成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6、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余江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陶春雷,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125.60万元,净资产33,043.4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398.60万元,净利润11,919.07万元。

  7、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通江路,法定代表人吴国明,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节能荧光灯具、表面贴装元器件、电器控制系统、新型接插件、新型平面贴装显示器及部件等,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141.89万元,净资产3,276.5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0.81万元,净利润81.00万元。

  8、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花园中路587号,法定代表人李阳,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等,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643.21万元,净资产2,969.4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16.22万元,净利润-57.23万元。

  9、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美国洛杉矶,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等,注册资本1,768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275.98万元,净资产5,949.9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3.88万元,净利润2,876.57万元。

  (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情况如下:

  10、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比利时布鲁塞尔,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注册资本760万美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5,852.69万元,净资产-2,111.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872.80万元,净利润2,595.92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1、曼佳美英国公司:注册地址英国伦敦,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在英国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注册资本11,054,800英镑,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065.33万元,净资产-3,562.5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62.45万元,净利润-741.64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2、赛德斯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国巴黎,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的研发与销售等,注册资本416.73万欧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65.16万元,净资产-337.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23.07万元,净利润-460.48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3、阳光照明美国公司:注册地址美国达拉斯,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照明电器产品的生产、制造和进口、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原料及成品的仓储及物流配送,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5,310.50万元,净资产6,643.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38.91万元,净利润-956.45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4、多乐照明公司:注册地址加拿大多伦多,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等,注册资本11加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53%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450.64万元,净资产1,213.7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69.87万元,净利润372.52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5、曼佳美新加坡公司:注册地址新加坡,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销售,注册资6,036,048新加坡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28.28万元,净资产-499.2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1.42万元,净利润90.83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6、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CFL照明产品,照明灯具等产品的销售及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103,083,723港币,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528.87万元,净资产-3,648.0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64.72万元,净利润107.59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7、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悉尼,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等产品的销售及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93万美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42.89万元,净资产101.0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46.42万元,净利润-70.27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8、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德国杜塞尔多夫,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等产品的销售及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100万欧元,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075.64万元,净资产-882.8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7.90万元,净利润-340.60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担保。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表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0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