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8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锐特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2,238.31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如下:

  

  2021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481,479.4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情况。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30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8%,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0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金额与期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在任何时点以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等值外币金额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保密相关内容,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由该小组行使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职责,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废除了部分制度规范。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包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治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上表序号1-5号5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上表序号6-9、11-14号8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上表序号10号《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新制定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长工作规则》中,更明确了各自的职权以及授权关系,上表序号15号《授权管理制度》不再适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废除。

  三、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2-01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周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悦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周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悦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第二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周悦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周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监事会已对杨航先生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能够胜任监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杨航先生简历

  杨航,男,1983年6月出生,本科,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职务。2017年1月至今在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经理,目前担任地区销售总监职务。

  杨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志恩董事会秘书:李芳芳

  财务总监:王袖玉独立董事:潘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170900

  邮箱:ir@auris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130,00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指引》(2012年修订)显示,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公司主要产品的属性,公司所属医药制造细分行业为化学原料药。

  医药行业作为朝阳行业,一直以来稳步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营业成本为15,606.8亿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

  (一)行业发展阶段

  近年来,医药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被列入到相关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专栏11: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中,在未来将成为中国经济又一个新的增长点。同时,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之下,随着人民对于医药医疗需求的增加,医药行业也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需求空间。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落后产能被淘汰,原料药市场价格良性回升,市场集中度提升带来效益的提升,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环境有所改善。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关系国计民生,药品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居民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未来持续发展。

  (三)行业政策

  1、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密切跟踪临床用药结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特色原料药和创新原料药,提高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推动原料药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生产基地。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常态化推进,预计原料药在整个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将逐渐加重,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特征的制药企业将得以更好的进行成本管控,从而提升差异化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2、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继续把提高医药工业EHS管理水平,特别是把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推动原料药绿色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消除和控制污染,解决危废治理、VOCs排放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和评价体系,创建一批原料药绿色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促进原料药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呼吸系统、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抗肿瘤和女性健康药物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具体产品及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进行研发、生产,通过注册、GMP认证等多项工作,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销售;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公司也经营部分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贸易业务。

  1、自产业务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度末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对于客户采购小批量用于研究开发或者验证批阶段的产品,公司会结合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市场开拓重要性、客户关系维护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生产。公司生产严格遵循国内外规范市场GMP生产管理模式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卫生清洁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物料存储管理标准等实施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以保证产品生产、存储、质量控制的安全、稳定与规范。

  (2)采购模式

  公司的物流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所需的各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各自的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审批后交由物流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相关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上游原材料的质量以及确保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司节约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超过90%的产品以出口的形式销往国外,少量销售给国内客户。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群体主要为原料药生产企业和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建立的商业信任,以及医药原料药和高级中间体与客户注册黏着性强的原因,公司客户需要保持供应商稳定,因此公司大部分客户也相对稳定;其次,为开拓新的市场,部分产品也通过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的营销中心统一负责产品销售业务。营销团队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借助全球的医药展销会、客户拜访、网络、贸易商以及渠道介绍等各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

  2、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在销售自有产品的同时,也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贸易业务。公司主要贸易业务产品与自产业务产品不相同,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参与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快速地为客户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产品;②利用自身对药政市场的理解,居中沟通协调,帮助国内供应商提升GMP体系,同时协助其完成原料药及中间体注册程序。

  公司贸易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业务人员通过已有客户资源、交易展会、网络查询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在收到客户初期需求后,选择和推介质量体系完备、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厂家给客户报价、提供样品,协助客户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在商业采购阶段,按照客户的采购需求与已注册的供应商协定采购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付款账期等;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商定的内容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贸易业务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及评价、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的目标执行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7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33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7%。

  截至2021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72,143.33万元,较期初增长12.28%;负债总额为21,343.70万元,较期初增长44.2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624.69万元,较期初增长8.74%;资产负债率为12.40%。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713,891.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642,174.6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764,217.4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94,339.33元,扣除已分配利润48,12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9,452,29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13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7.6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